環境經濟政策 |
環境經濟政策是指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運用價格、稅收、信貸、收費、保險等經濟手段,調節或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以實現經濟建設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的政策手段。它包括控制污染的經濟政策,如排污收費;用于環境基礎設施的政策,如污水和垃圾處理收費;保護生態環境的政策,如生態補償和區域公平;市場創建手段,如排污交易;環境稅費政策,如環境稅;資本市場手段,如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等。[詳情] |
綠色稅收 |
在環境經濟政策體系中,環境稅收是一項政策性較強、技術性綜合、專業性復雜的工作,必須循序漸進。實現綠色稅收,首先要清除那些不利于環境的相關補貼和稅收優惠政策;其次,要提出融入型環境稅改革方案,當前應重點研究適合征收進出口關稅、降低或者取消高污染產品的出口退稅名錄,提出有利于環境保護的企業所得稅、消費稅和資源稅改革建議方案,并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出臺體現環境保護要求的燃油稅;再次,要引進獨立型的環境稅方案。由于我國目前許多地區經濟過熱、生化工業發展速度過快,向重污染產品征收環境污染稅,可以有效地降低重污染產業和產品的比重,促進企業產品的技術升級和更新換代,促進區域經濟結構的戰略調整。[詳情] |
環境收費 |
在構建新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的過程中,傳統的環境收費政策仍應保留。一要推進資源價格改革,包括水、石油、天然氣、煤炭、電力、供熱、土地等的價格;二要落實污染者收費的政策,包括完善排污收費政策、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運用價格手段促進電廠脫硫、推進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等;三要促進資源回收利用,包括鼓勵資源再利用、發展可再生能源、垃圾焚燒、生產使用再生水、抑制過度包裝等等。[詳情] |
綠色資本市場 |
構建綠色資本市場是當前全國環保工作的一個突破口,是一個可以直接遏制高污染高能耗企業資金擴張沖動的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詳情] |
生態補償 |
生態補償政策不僅是環境與經濟的需要,更是政治與戰略的需要。生態補償機制是以改善或恢復生態功能為目的,以調整保護或破壞環境的相關利益者的利益分配關系為對象,具有經濟激勵作用的一種制度。[詳情] |
排污權交易 |
排污權交易是利用市場手段實現環境保護目標和優化環境容量資源配置的一種環境經濟政策,是目前環境經濟政策新的熱點。排污權交易的重點是建立起一套垂直的、全國性的監測網絡,改變地方各自為政的監測方式,為所有參與排污權交易的企業加裝自動監測系統,及時公布排放信息讓全社會來監督。[詳情] |
綠色貿易 |
綠色貿易應把好出口和進口兩個關口。出口方面,應嚴格限制能源產品、低附加值礦產品和野生生物資源的出口,必要時開征出口關稅。進口上,應強化廢物進口監管,征收大排氣量汽車進口的環境稅費。[詳情] |
綠色保險 |
近期國家環保總局已與保監會準備在有條件的地區和環境危險程度高、社會影響大的行業,聯合開展試點。同時共同推進環境風險責任的強制保險立法。[詳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