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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陳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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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是核心 |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陳新年表示,目前我國信用缺失的現象越來越嚴重,信用體系建設刻不容緩。當前,在信息體系建設的基礎上,建立失信懲戒機制,提高失信成本,是現代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
陳新年表示,需要認識到,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轉型的時期,信用缺失正是這個時期的典型特征,建設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期。
“我們正處在轉軌階段,在從計劃經濟轉到市場經濟,從市場經濟的初期階段轉到完善的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市場的獨立性與監管、法制的不健全是并存的,執法不公不正,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也使我們的法規大打折扣,所以轉軌時期失信的矛盾還會仍然很突出”,她表示。
此外,通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的信用交易規模增長的非常快,呈現了很多諸如網購等新的消費業態,然而當出現問題的時候,管理手段并沒有及時進行完善,這些因素都導致了信用缺失現象變得越來越嚴重。
陳新年指出,現在最大的問題還是沒有建立起一個覆蓋全國的信用體系,下一步首先要打破這種信息的封鎖。因為隨著經濟的發展,交易范圍拓展,流動性更大,在這個過程中如果信用數據不完整,就難以對企業和個人的行為進行約束。但她認為,現在實現各個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做起來很難,可以考慮用有償交換的方式打破僵局,實現信息共享。
同時,只有實現信息共享才能更好推動信用服務機構的發展,鼓勵第三方征信機構的發展應該是政府要去推動的。現在,征信機構受制于數據來源的限制,報告往往不能具有權威性,這也約束了需求方。此外,征信機構采集信用數據發布相關報告,還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這都需要加緊出臺全社會的信用規劃。
在信息系統建立完善的基礎上,加大失信懲罰力度是非常必要的。陳新年認為,現代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是失信懲戒機制的建立。“目前懲罰的量與其所得利潤不成比例,九牛一毛,這對整個社會的導向不太好,下一步我們的重點可能要提高失信成本。”對此,她建議建立失信懲戒機制,加大失信懲罰力度,提高失信成本,“如果法不責眾,犯錯了,犯法了,找找人,有人情,有關系就可以不罰或者少罰,就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她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