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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
韓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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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于信息開放共享 |
商務部研究院信用管理部主任韓家平表示,近年來我國經濟社會各領域出現了較為普遍和嚴重的誠信缺失現象,成為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重大社會和經濟問題。雖然近些年我國在社會誠信體系方面已經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來看誠信建設水平與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亟須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建立以信用信息系統為核心的社會誠信體系。
韓家平認為,當前信用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轉型期信仰缺失、教育不足。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社會文化建設特別是道德建設不能適應新的變化。同時,我們的道德教育的內容和方式有待改進。社會上的誠信宣傳也不夠有效。
二是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現代社會人員流動性大,人們交易交往的范圍遠遠超過了傳統的“熟人”圈子,而我國尚未建立起覆蓋全國的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系統和信用服務行業,給失信和欺詐提供了可乘之機。
第三,法制不健全及監管不力。在美國,有關誠信方面的法律有十多部,對各種失信行為的懲罰措施嚴厲、規定具體明確,一旦失信則寸步難行,甚至傾家蕩產。而我國專門的信用法律尚無一部,特別是現有法律規定不夠完善和具體,處罰力度不夠,加之人情執法和地方保護等等,不足以對失信行為產生威懾作用。
他表示,當前建立以信用信息系統為核心的社會誠信體系,全面記錄和高效傳遞信用信息,通過拒絕交易形成全社會對失信者的聯防懲戒機制,是
解決誠信缺失問題的關鍵,這也是西方發達國家建立社會誠信體系的成功經驗。
而在作為現代征信系統基礎的信息開放共享方面,國家雖然投入了不少資金財力,但主要限于銀行、海關、工商、稅務等垂直管理部門內部封閉式自我循環使用,分類監管,跨部門、跨行業缺乏橫向溝通,更形不成網絡式覆蓋,獨立的征信單位很難獲取相關資料。
“現在個人信用信息的分割封鎖較為突出。目前,我國居民的個人信用信息主要由公安、銀行、法院、人事、工商、稅務、勞動保障等相關政府部門,以及公用事業單位、通信、保險等非政府機構掌握,處于分散狀態。同時,這些部門和機構的信息系統相互封閉,條塊分割情況嚴重。”他說,特別人行個人征信系統掌握了涉及個人的核心信用信息,缺乏向非信貸征信機構提供信息的機制,制約了社會個人征信體系建設的步伐。
對此,韓家平表示目前的關鍵在于政府部門要開放信息。對此,他表示開放信息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公共部門將信息收集起來,建成數據庫和網絡,在部門內部實現共享,對于簡單地為社會公眾所需要的信息,應該向社會公眾開放。
第二個層次是向專業的信用服務機構進行開放,他表示,“社會需求是方方面面的,不是一個系統就能解決的問題,這需要社會機構加工這些信息,去提供客戶所需要的產品,所以要靠服務鏈去做。”
第三個層次則是在部門之間進行共享,政府的聯合監管需要各個部門之間實現信息的開放。他表示,每一個部門,每一個地方都應該制定具體的細則,把部門掌握的信息以及哪些信息可以開放,哪些信息不可以開放,到底怎么開放等問題建立統一的技術標準和相關的法規。
他還表示,要讓市場主體誠實守信,還需在其內部建立起內在信用制度。市場主體內在的信用制度又可分為兩類,一是信用風險管理制度,它能對來自客戶和市場的信用風險進行防范、控制和轉移。二是自身守信制度,它要求市場主體對客戶、供應商、員工和政府都誠實守信。隨著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深入,提供管理工具的大征信行業已經形成,信用國標已經頒布了十余項,市場主體建立信用制度的條件趨于成熟。
深化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加強信用制度建設,是解決誠信問題的長效機制和治本之策。當前,各級政府部門在嚴格監管、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的同時,充分發揮媒體和公眾的監督作用則是短期有效的治標方法。如果二者能很好地結合使用,將能達到對社會誠信問題的標本兼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