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碳市場的現狀與發展前景
目前碳市場尚處于過渡階段,規則還在制定、完善中,尚未形成全球市場,呈現出各區域競爭發展的特點。各國、各地區都在發展自己的區域性的碳市場。歐盟排放交易體系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區域碳市場,涉及歐盟27個成員國以及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共29個國家,近1.2萬個工業溫室氣體排放實體,有巴黎Bluenext碳交易市場、荷蘭Climex交易所,
奧地利能源交易所(EXAA)、歐洲氣候交易所(ECX)、
歐洲能源交易所(EEX)、意大利電力交易所(IPEX)、倫敦能源經紀協會(LEBA)和北歐電力交易所(Nordpool)等8個交易中心。美國雖然沒有核準《京都議定書》,但在2003年也建立的芝加哥氣候交易所(CCX)是全球第一個由企業發起的、以溫室氣體減排為目標和貿易內容的專業市場平臺。美國、加拿大和墨西哥44個州或省政府都已經建立了溫室氣體減排目標和/或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目標,并且正在積極參與3個新興的北美溫室氣體排放交易體系。澳大利亞于2003年建立了新南威爾士溫室氣體減排體系(NSW
GGAS),這是針對該地區電力行業的減排市場。目前,澳大利亞正計劃引入名為“碳污染減排計劃”的總量管制與配額交易制度,暫定2011
年推行。日本環境省曾表示日本正在制定一個類似歐盟排放交易體系的總量管制與配額交易制度,但推出時間未定。 需要注意的是,《議定書》將于2012年到期,各締約方目前正在商議“后京都時代”的新全球協議,預期在今年12月的哥本哈根會議上將有結果。而自愿減排市場的參與者可選擇不同的交易規則,這一市場目前面臨缺乏統一市場準則的問題。由于《議定書》沒有將發展中國家納入強制減排計劃中,僅僅通過清潔發展機制為發展中國家提供了參與碳交易的途徑。因此現在的碳市場只是一個“準”全球性市場。根據世界銀行的數據,碳市場成交額的增長速度驚人,2006
年的增幅為187.5%,2007年為101.7%,2008年為100.5%。2008年成交總額據報為1263.45億美元。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對于國際碳排放市場規模進行了長期預測,到2030年附件一國家因為履行減排承諾而產生的碳排放權需求的相關數額最低限度估計為每年50億至250億美元,最高可達每年1000
億美元左右。比較之下,2009年3月紐約證券交易所平均每日成交額為811億美元。據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市場潛力巨大,預計2012年全球碳市場將達到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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