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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俊:市民權利不能用土地權利交換 |
四個融入:農民工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工人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 |
農民怎么變為市民是中國社會轉型要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去年我們對重慶等六個城市做了細致調研,同時在全國20個城市對7000多位農民工進行了訪談,收回有效問卷6000多份。
這項調研有很多發現。第一,農民工的流動開始呈現家庭化和長期化;第二,絕大多數農民工到城鎮后已不從事農業勞動;第三,農民工變為市民的愿望非常強烈,絕大多數農民工表示,即使不放開戶口制度,他們也要在城里留下來;第四,農民工對定居城市的選擇和就業地點高度重合。
農民工最不滿意的問題是工資待遇偏低。因為這幾年租房成本提高,食品價格上漲,各種生活費用都在提高,工資相對于生活費用增長緩慢。
農民工社保制度亟待完善。城市低保沒有把農民工納入進來,農民工參加城鎮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比重仍然非常低,大部分農民工在農村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但是沒有參加主要的社會保險。農民工的政治參與和社會參與度也比較低。
這個研究最重要的發現是,絕大多數農民工不愿意以放棄農村承包的土地、林地、草原和宅基地為代價來換取城市戶口。
根據這些調查,我們形成了一些判斷:
第一、中國正在經歷著勞動力從無限供給到全面短缺的轉變,招工難由沿海向內地擴散。說明勞動力供求結構性矛盾非常突出,初步判斷到“十三五”期間中國將會出現農村勞動力由結構性短缺發展到全面短缺,“十二五”期間勞動力成本還要提高。
第二,城鄉分割體制下出現的農民工現象會被終結。第一代農民工,可稱之為農民工,他們在城市生的孩子,既沒種過地,也沒回過老家,很多人很反感被稱作新生代農民工。
第三,中國之所以沒有出現大量的貧民窟,是因為中國經濟非常有活力,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沒有就業的市民化一定會導致貧民窟化。
第四,農民工市民化的過程,實質就是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過程。如果中國實現了農民工融入城市公共服務體系、工人融入企業、子女融入學校、家庭融入社區的四個融入,我們的社會結構轉型就可以順利實現。
第五,推進農民工市民化需要完善的城鎮體系。愿意在大城市定居的人是多數,因為就業機會多,子女受教育條件好。
第六,農民工的市民權利不能以土地權利換。這個問題上一些地方存在著非常模糊的認識,財產權和公共服務權是不能做交易的,否則就是對農民更大的歧視。
第七,戶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要讓戶口與福利脫鉤。市民權的獲得不能跟土地權利的放棄掛鉤。今后公共服務權利、子女受教育權利、社保權利的獲得不能跟戶口掛鉤,新出臺的政策也不能老跟戶口掛鉤,最終戶口要跟福利脫鉤了,我們的改革就到位了。
我覺得要高度重視中國社會結構的斷裂和失衡問題。過去,特殊的城市化的路徑,在城鄉之間形成了一個巨大的農民工群體,形成城鄉二元結構,沒有有效的閉合,在城市內部又形成了一個非常明顯新的城市二元結構。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間存在著群體的鴻溝,在社會流動性越來越強,社會結構深刻轉變的大背景下,如果我們不創新社會管理的體制,不消除外來人口和本地人口的群體鴻溝,尤其是對外來人的制度性的歧視,很有可能會成為社會不穩定的一個重大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