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不少地方允許部分公立優質學校改制,實行民辦公助或公辦民助,即政府投入硬件、師資以及學校聲譽等有形和無形資產,允許學校提高收費水平。代表委員指出,民辦公助、公辦民助等改制政策實際上是弱化了教育的公益性,人為制造了教育的不公平。 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實驗中學校長龔玲就此認為,公辦名校改制后的收費水平是公辦學校的10多倍。利益的驅使,會使更多的企業將資金投向富裕地區,而貧困的農村地區由于經濟利益少沒有企業愿意將資金投入教育,不僅擴大了城鄉的教育差距,而且還衍生了一個更為復雜的教育產業化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教委副主任瞿鈞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則表示,公辦名校辦民校會引發不公平競爭。 對此,民進中央的一份提案指出,公辦學校辦民校實際上就是政府公共權力參與教育市場競爭,其后果是使政府管理行為失去了應有的公正性,滲入了不該有的利益因素。公辦學校辦的民校,一方面可以共享公辦學校的許多資源,同時,對其辦學設置的條件也遠比對真正的民辦學校要寬松,其后果是引發不公平競爭,導致民辦教育發展環境的惡化。 為此,民進中央建議,教育行政部門應退出教育公平競爭領域,創設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環境。要發揮行業協會對民辦學校鑒定、評價及分級等方面的作用,根據行業組織提供的評價結果,對不同等級學校設定不同的辦學規模、招生計劃和教學目標,改變目前每年定指標的管理模式,加強民辦學校信息公開化、透明化制度建設,讓民辦學校接受社會檢驗。對于公辦名校辦民校的當務之急,一是停止對公辦學校舉辦民辦學校的審批,二是依據“不進則退”的原則,推動其轉變為真正的民辦學校,反之,則要求其退回公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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