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溫家寶總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促進教育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兩大措施外,近年來,我國政府在促進教育公平方面可圈可點。 2006年,為縮小城鄉之間義務教育發展的差距,讓農村孩子平等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全國財政共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1840億元,全部免除了西部地區和部分中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5200萬名學生的學雜費,為3730萬名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對780萬名寄宿學生補助了生活費。410個“兩基”(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和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攻堅縣已有317個縣實現目標,西部地區“兩基”人口覆蓋率由2003年的77%提高到96%。中央財政連續三年累計投入90億元,用于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7651所學校受益。農村中小學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已投入80億元,覆蓋中西部地區80%以上的農村中小學,1億多中小學生得以共享優質教育資源。 2006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新的義務教育法,把教育均衡列為各級人民政府的一項重要責任,明確提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配置教育資源,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改善薄弱學校的辦學條件”。法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法律還規定,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在非義務教育階段,2006年以來,國家在完善貧困生就學資助體系的幾項新舉措也彰顯了加速推進教育公平的決心。2006年出臺的《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完善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學生資助體系的若干意見》和《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管理暫行辦法》,首次勾勒了國家中等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學生助學制度基本架構。中央財政“十一五”時期將安排40億元設立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的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等)全日制在校學生中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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