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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股市的制度缺陷總結成一句話就是,一個中心,兩個制度原罪,三個政策迷途,四個市場走偏。”著名經濟學家韓志國說。 韓志國解釋說,一個中心就是圈錢、套現。兩個制度原罪:股權分置與行政化發行。三個政策迷途:消極的股市政策,危機型的股市政策,過度圈錢的股市政策。四個市場走偏:行政的力量太強,市場的機制太弱,信息的披露太灰,監管的取向太亂。或者被利用,或者被邊緣化,這是中國股市的最大悲劇。 韓志國認為,第一個層面的制度創新是國家層面,最重要的是要轉變對股市的認識和觀念。在國家政策層面,變消極的股市政策為積極的股市政策,變危機型的股市政策為發展型的股市政策,變過度“圈錢”的股市政策為有效進行資源配置的股市政策。他表示,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要從銀行制向資本市場特別是股市轉變。二是,建立有利于股市發展的稅收制度。三是,國有股的利潤應該向全體人民強制分紅。 第二個層面的制度創新是監管層面。首先,要明確中國證監會與證券交易所的職能分工,徹底解決監管層既是裁判員、教練員同時又是運動員這種角色混亂、監管錯位的問題。上市公司股票發行與上市的審查權要下放到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要進行公司制改造并且可以上市,這樣就可以有效解決滬港、滬深證券交易所的相互競爭以及內部制衡問題。股票發行要盡快向嚴格準則主義原則過渡:一方面設立較高的上市基準,另一方面嚴刑峻法打擊造假者和違法者。這項改革的核心是審核權的改革與下放,不如此,中國股市的市場化進程就不可能真正完成,股市的資源配置功能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發揮。 第三個層面的制度創新是司法層面。一是要大幅提高市場的違法成本,實行嚴刑峻法,讓以身試法者面臨滅頂之災,同時對內幕交易要引進國外的舉證倒置制度。二是要盡快建立股市的民事訴訟制度,特別是要盡快建立集團民事訴訟制度,把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內幕交易等方面的監管納入社會制約與司法制衡的軌道,從而真正把保護投資者利益從口號變成行動。 “中國股市的制度創新主要是為了實現三個方面的制度目標:一是在市場上真正建立起一道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屏障,進而使弱勢群體不再弱勢。二是把股市從行政權力的附屬地位下解放出來,從政策市變為市場化,從而真正形成合理與有效的資源配置機制和資源配置功能。三是建立有效矯正市場走偏的股市基本制度,進而把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真正落到實處。”韓志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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