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領域改革的短期和中期目標 |
領域 |
短期目標 |
中期目標 |
提高金融市場透 明度和問責制 |
包括強化全球主要會計機構對有價證券的股價,增加監管機構和會計機構對復雜金融產品信息的披露,強化對國際會計標準的管理,確保會計機構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強化政府對監管機構的問責等。 |
包括強化全球主要會計機構的合作,建立高標準的全球會計準則,確保金融機構對風險披露的全面、準確和及時。 |
加強監管 |
強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金融穩定論壇和其他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運行的審查建議功能;確保信用評級機構均符合國際證券監管機構的標準,避免利益沖突;加強對銀行的信貸產品以及證券化產品的監管,減少可能造成系統性風險的場外交易和復雜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確保監管機構能夠對市場風險迅速作出反應。 |
是確保各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制度符合全球化的現代金融體系,對信用評級機構實行登記制,強化對流動資金的監管,制定風險監管的國際標準,確保監管機構對金融產品和國際金融系統的掌控能力。 |
促進金融市 場的完整性 |
要求各國、各地區在近期內強化地區以及國際層面的合作,促進信息共享,確保應對威脅的能力,打擊市場操縱和欺詐行為,強化跨邊界合作。 |
加強合作打擊非法金融活動,促進信息交流,協力維護國際金融系統的穩定。 |
國際合作 |
加強對跨境企業的監控;定期舉行全球主要銀行會議,評估其面臨的風險;采取一切必要步驟,加強跨邊界危機管理。 |
強化各國政府在收集信息、監管、采取應急措施方面有序協調的合作 |
改革國際 金融機構 |
吸收新興經濟體加入金融穩定論壇,強化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職能,檢驗整合國際金融管理和監督機制,增加新興經濟體和發展中國家獲得信貸的機會,加大對基礎設施和私人企業投資等。 |
全面改革世界銀行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使之能夠更充分地反映不斷變化的世界經濟格局,適應未來的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