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兩處提及金融風險問題。這足以看出高層對當前金融領域存在的潛在風險之重視程度。那么,金融領域的潛在風險主要表現在哪里呢?
地方融資平臺金融風險仍然是一大隱患。截止2010年底,審計署審計出的地方融資平臺總債務為10.73萬億元,其中8萬億元左右為銀行貸款,今年已經進入還款密集期,至今歸還額度非常有限。許多都采取了展期、以舊貸新等戰術,這種做法將使得地方融資平臺金融債務被越滾越大,風險也被越滾越大。同時,去年以來各地方政府以穩增長為名義又開始借助地方融資平臺大舉借債。使得地方融資平臺債務不但沒有縮小而且還在快速擴張。
房地產金融風險是又一大金融潛在風險。隨著房地產調控逐步深入,一部分部地區投資投機性需求泛濫導致的房地產泡沫將破裂。但是從全國來看,房地產調控導致銀行貸款風險是完全可控的。截止9月底我國銀行業貸款余額為61.51萬億元,其中房地產貸款余額為11.74萬億元,占比為19%。對整個貸款風險影響有限。同時,在11.74萬億元房地產貸款中個人購房貸款余額7.8萬億元,占比66.4%,個人購房貸款安全性相對較高。
再一大金融風險隱患就是影子金融風險。我國今年前11個月社會融資規模為14.15萬億元,其中人民幣貸款增加7.75萬億元,占社會總融資規模的54.77%,其他渠道融資高達6.4萬億元,占45.2%。信托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等融資比例都在增長。金融脫媒化現象越來越嚴重,影子銀行業務在快速膨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民間借貸演變成為高利貸風險;小額貸款公司和擔保公司風險;信托公司信托集合理財產品特別是投向于房地產行業的產品風險;銀行、證券期貨以及各類基金公司發行的理財產品風險;在全國興起的帶有期貨金融性質的各類交易所基本是一個投機炒作平臺,而且管理上有空白點,風險很大。
鑒于此,加大金融風險的防范就尤其重要。應堅決整頓各類金融市場、借貸市場,將其納入正規金融監管。對于已經發生的金融風險,要積極化解,將其影響壓縮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