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農村土地原來的承包權會不會虛化?在土地制度變遷方面農村集體的地位和功能會有一個怎樣的走向?
張曙光:實際上承包權并沒有虛化,不管土地的租金是按人分還是按成員資格來分,土地財產的財產收入是歸農戶的,只是數量上有一點變化。其實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戶,流轉不流轉以及按什么樣的方式流轉都應該是農戶說了算。
從現在的情況來看,我覺得大部分的租金流轉給農戶沒問題。至于內部的分配是按人均分配還是按租金分配,農民有很多的辦法。我覺得由于中央政策的變化,發生的各種各樣的侵犯農民利益的事情相對要少得多。
村集體作為所有權的一個主體,在流轉以后比流轉以前的作用大。由于農民和外部企業信息不對稱,流轉起來是比較困難的,因為農民也不相信企業,企業更不相信農民。所以村集體在土地流轉過程中起到一個中介的作用。這個中介作用既有政府的成分也有產權主體的成分。所以未來的狀況是,土地流轉以后,村集體的前途取決于它所提供的服務狀況和它承擔的職能。
比如山東寧陽縣村集體基本上已經變成一個公司,或者說一個合作社,它經營的成果完全歸農業的經濟組織所有。像這種情況,村里作為所有權主體的地位還可以保持。
問:天則經濟研究所之前發布了一個報告稱,央企賬面贏利超過三萬個億,而如果扣除了信貸稅收和廉價土地,它這幾年實際上是負收益。國企甚至大央企到各個地方建廠投資,能享受各種各樣的優惠,尤其是廉價的土地,這會不會造成不正當競爭?政府統一征收了土地以后,經營開發區,對外招商,這種模式是不是也存在這個問題?
答:中國目前的土地問題在于農地變成建設用地,表現為征地過程的諸多矛盾和一系列的惡性事件。原先全國的國有企業占地大概有5萬平方公里,是不用交租金的。現在各個地方引進央企和外資,在土地方面是按成本價來出讓的,有的甚至低于成本價。成本價就是土地征地以后補償的價格,再加上整理土地所花費的成本。
北京的溫都水城有四千畝地,其周圍的很多村都把地賣了,但是這個村四千畝地一畝地都沒有賣。這個村辦的很多企業都倒閉了,最后剩下一個企業宏富集團。村里把地全部委托給宏富經營,企業每一畝地給這個村五千塊錢的租金。那么這個租金就成了村里邊全體人的財產,人人有份,所以這個村的福利很好。
問:改革開放之后,國家通過農地的征收獲得土地財富,而且要求住宅用地70年,工業商用用地是40年,在這些用地期限滿了以后怎么辦?
答:2010年社科院財貿所的一個報告顯示,1998年政府的全口徑收入1.73萬億元,到了2009年這個數字是10.8萬億元,就是說政府一年全部的收入占到GDP的32.2%,這個比例是相當高了。在2009年的10.8萬億元的收入中,1.5萬億元是土地出讓金貢獻的。從農民那里拿了這么多,等于農民是無償的貢獻。
近幾年中國城市發展很快,城市面貌變化很大,但是這是靠犧牲農民利益發展起來的。所以我覺得中國的工業化是比較成功的,但是中國的城市化是一個相當扭曲的城市化。因為在六億多城市人口中,還有兩億八千萬的人口是農民,沒有完成深入的轉變。城市的人口流動和資源流動是分割的,農民工進城以后在農村還有承包地;大學生雖然留城了,也還有承包地。
另外的一個問題是,城市面積擴展快于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人口的增加快于城市生活質量的提升。從2000年到2008年,我國的城市人口每年以3.5%左右的速度增長,但是城市建設的面積是以6.7%的速度增長,同時城市生活仍然保持很多計劃經濟的色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