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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0 作者:東方早報首席評論員 魯寧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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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擇手段瞞報重大污染事故而引爆的紫金礦業之“惡”仍在發酵。昨日,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公布如下一張“官金”合一圖譜: 紫金礦業監事會主席林水清是原上杭縣委常委;監事林新喜是原上杭縣紀委副書記;原縣人大主任林錦添任紫金礦業黨委副書記;原縣人大副主任范志喜任紫金礦業黨委常委;副董事長劉曉初曾任福建省體改委處長;副總裁黃曉東曾任省科委處長;副總裁李四德曾任國家經貿委黃金管理局處長、中國黃金集團(央企)總工程師;獨董陳毓川曾任地礦部總工程師;獨董林永經曾任省財政廳副廳長……更離奇的是,至今仍擔任上杭縣政協主席的溫文標,已提前出任紫金礦業黨委副書記。還有更離譜的,上杭縣原副縣長鄭錦平2006年辭職下海到紫金礦業“淘金”三年,2009年重被任命為武平縣副縣長,臨走前還以每股9.15元的價位從紫金礦業“受讓”股份100萬股。 眾官員不但以紫金礦業作“退路”,“合法”坐享數十萬元年薪,不同程度擁有紫金礦業的股份,而且還擁有“來回自由”之特權。 然而,被這張圖譜定格的曾經和現職的官員,官階最高的也不過正廳——“有時候省里有官員到了上杭都是直接與陳景河接觸,縣里的領導只能應陳的約請去陪同”。大伙不妨稍作品味,地方政經生態已被異化至此,當地百姓除了逆來順受,還有啥話可說。 紫金礦業在中國如雷貫耳。2003年在港交所上市(2899),2008年時盡管其“緋聞”已纏身,企業社會責任倫理污跡斑斑,可它卻奇跡般地“榮歸故里”,于上交所上市(601899)。同年,中國“黃協”授予紫金礦業“中國最大金礦”的榮譽稱號。短短數年間,通過魔術般的擴張、收購、關聯交易等資本運作,至2009年底,歸紫金礦業掌控的國內稀有貴金屬資源包括:金714.6噸、銀1855噸、鉬39萬噸、鉛鋅523萬噸、鎢17萬噸、錫9.9萬噸、鎳61萬噸、銅1062萬噸。除此之外,紫金礦業還坐擁鐵礦石1.8億噸、煤4.6億噸、硫鐵礦6670萬噸。 眾所周知,貴金屬在中國屬稀有戰略資源,因對其掌控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民經濟命脈,法律明確規定貴金屬類稀有礦藏資源必須歸國家所有。以此為前提,重新審視紫金礦業的產權屬性,億萬民眾只剩下一聲嘆息。 紫金礦業因在滬港兩地上市,看上去產權已清晰。鑒于上杭縣國資委下轄的國資經營公司仍為其第一控股股東(占股權28%),它似乎又是一家并非完全私有化的上市公司,是地方國資成功借道全球資本市場做大做強的“先進典型”。然而,事情并非如此單純。 有未經確證的報道稱:紫金礦業的前身系地方國有上杭金礦,2000年改制前,其在國內已采金礦中的黃金儲量排12名,屬已采金礦中的雞肋。改制審批時,其向“北京”上報的黃金可采儲量只剩5.45噸,可在2003年爭取港交所上市前,其黃金儲量“變現”為254噸,位居國內第一。試問,法律之劍高懸,且黃金乃國家戰略資源,有關部門就是吃了豹子膽,也斷不敢將開采前景如此“富有”的上杭金礦近乎“白白送人”——能隱瞞可采儲量近250噸直至“天庭”,前礦長——現紫金礦業老板陳景平真有只手遮天之本事。 紫金礦業濫開濫采致使環境重度污染絕非一起兩起,其“臭名昭著”由來已久。其改制及令人不可思議的擴張、暴富,更是迷霧憧憧。然而,甭管背后的“官金”勾兌水有多深,單單顧忌于資本市場(尤其是海外資本市場)的“穩定”,若想追究紫金礦業的“原罪”,有關方面已投鼠忌器,剩下的恐怕只能就污染事實以罰款及停產整頓了事。至于處分官員,為避免震動過大造成難堪,目前已遭停職的現任縣長很可能就是職級最高的“替罪羊”。 說到底,紫金礦業越污染越發展、越發展越污染也好,“官金”勾兌張狂無忌也罷,都不是問題癥結。改革與開放脫節,改革板塊的參差不齊,弄得市場不像市場、官員不像官員、商人不像商人,才是問題的真正癥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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