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農民工權益的六條建議
一是加強農民工權益保護
當前,必須加強嚴格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推動各類企業同新生代農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協商的原則,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嚴格實行《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帶薪休假制度,保障外來民工休息休假權利,使其有更多時間和精力經營生活,交友戀愛。要保障農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保障農民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要依法保障農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
二是進一步深化城市管理體制改革
要轉變管理理念,轉變由過去主要面向和管理戶籍人口,轉變到同時面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動人口,并采取積極的政策措施,讓農民工參與到城市管理當中來,增強他們對城市的認同度。農民工流入地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對進城農民工“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搞好服務”的政策要求,完善對農民工保護的相關法規,出臺對農民工權益保護的專門規定,加大政府部門的執法力度,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三是改革勞動就業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
要極探索建立有利于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的就業制度,打破城鄉分割的勞動就業制度,將城市和農村勞動力視為一個整體,納入城鄉協調發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采取一體化的就業政策和管理體制,讓農民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上公開、公平的開展就業競爭。要創新農民培訓轉移機制,大力加強對對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技能培訓,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提高新生代農民工的轉移就業能力。要加強對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就業提供就業咨詢、就業信息、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
四是按照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制度
當前要改革城鄉分割的二元戶口管理結構,打破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身份限制,盡快改變目前農民工身份轉換滯后于職業轉換的現狀,實行以居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人在哪里工作、生活,就在那里登記,就納入當地的管理范疇,建立以常住戶口、暫住戶口為基礎的戶口登記制度,實現城鄉戶籍一體化,實現戶籍管理由靜態化向動態化的轉變。
五是要更多關心新生代農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要切實改進服務形式,讓流動圖書館、流動電影院真正走進農民工中間;文化設施要向農民工開放;要積極扶持打工者文化團體,不要“讓農民工融入城市”成了空話。
六是積極促進新生代農民工融入社區生活
要依托集中居住中心、居(村)綜合活動室有針對性地開展社會公德、法制宣傳、市民素質等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和吸納新生代農民工參加社區自治組織和各類學習型、服務型、文體型、公益志愿型等居民互助性的社區民間組織,使新生代農民工逐步融入社區生活和社區管理,成為新生代農民工加速融入城市的大熔爐。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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