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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30 作者:姚炎 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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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發展中國家,雖然中國沒有被《京都議定書》納入強制減排計劃中,但中國卻一直通過清潔發展機制參與碳交易市場的活動。”中國人民大學國際學院(蘇州研究院)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楊志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說。 根據世界銀行測算,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容量為1400億歐元,約合1900億美元,全球碳交易在2008年至2012年間,市場規模每年可達500億歐元。盡管增長潛力巨大,碳交易將成為國際市場下一輪最大的熱點,但是現在排放的僅一部分被法律約束。 據記者了解,中國現在還沒有碳交易市場,雖然碳交易市場內剩余排污權市場,但是嚴格意義上說,中國必須參與構建碳市場。因為第一,由于沒有碳市場上的參與權和話語權,在碳交易問題上,中國為什么沒有定價權?從純粹經濟的角度看,碳市場中的定價權取決于碳排放權的供給者和需求者之間博弈結果,即均衡價格;中國作為全世界擁有碳排放權最多的國家——即碳市場中碳排放權的供給者——是均衡價格中的最重要的博弈方,如果在定價博弈中,采取“集體失語”的態度——即放棄話語權的態度和做法,那等于自行放棄定價權,因此,我們必須強調我們的話語權和參與權。我國沒有石油定價權這個教訓不能重演。第二,碳市場具有連接綠色金融與綠色技術的功能。參與構建碳市場,一方面可以成為中國在金融危機中參與國際金融市場體系構建的“突破口”,另一方面也可以成為解決我國節能減排事業發展的瓶頸——綠色技術應用不足問題的有效途徑。利用碳交易市場機制,借助綠色利益驅動,是發展低碳經濟的必由之路。 一環境交易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也表示,在碳交易的過程當中,無論是買方賣方都有很大的風險,做一個買家,很可能我用國外的氣候交易所,通過國外這個市場的價格發現,通過我的套期保值來保護我自己,我可能要買的是兩年后的CER(碳交易現貨)的指標,那我今天就可以通過這個廠來鎖定價格。但是交易的時候買家都在套期保值保護自己,好像沒有看到賣家利用這種金融工具來鎖定未來的價格。希望在將來,中國的賣家也能夠通過一些現代化的金融工具來保護自己。 對于2012年《京都議定書》到期后國際碳市場的變化,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CDM項目中心官員陳波告訴記者,2012年之后的演變是存在不確定性的,從政治來說,各個國家都投入了很多的精力和成本去討價還價,沒有人會希望看到最后崩盤、大家談不成的結果。從經濟上講不管是政府還是公共部門等等都已經投入了很多的資金去進行氣候變化、低碳經濟方面的研究,從資本上來講已經投入很多也不希望這個投入打水漂了,他們也會積極地去推動2012年之后的進展,從整體來看已經是大勢所趨,已經成為沒有人能夠對抗的趨勢了。現在呼聲比較大的就是朝著更大規模的規劃類的CDM項目及行業減排的方向去發展。這個思路還不是特別清楚,但這應該是一個方向。 “我本人對2012年之后的碳交易是非常樂觀的,因為低碳經濟的發展已經是大勢所趨,英國提出低碳經濟之后在歐盟得到認可和實施,美國現在提出來的“清潔能源經濟”,雖然官方的提法不是低碳經濟,但它的本質上是一致的,中國已經認識到了發展低碳經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美國態度非常積極地和中國進行雙邊的談判,其中重要的一塊就是能源和氣候變化方面的合作,上個月剛剛簽署了MOU。現在整個世界的形勢是樂觀的,經濟危機下發展低碳經濟是各個國家共同謀求的。 目前碳交易已經得到大部分國家的普遍認可,包括美國已經把碳交易都作為了一種引導發展低碳經濟的方式,一種金融工具。國內像碳交易所的成立,幾大銀行也開始成立了關于碳交易的部門,說明國內也已經意識到了碳交易的重要性。”陳波對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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