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深圳8月3日電
中國經濟特區深圳的新一輪政府機構改革現已正式啟動。這意味著,在中國內地經濟領域一直扮演“排頭兵”角色的深圳,又在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方面成為“先行軍”。
《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于7月31日正式出臺,并將力爭在今年10月1日前基本完成。該方案的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并探索大部門體制,同時理順部門職責關系,突出明確和強化責任。
中共廣東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長王榮表示,深圳特區成立29年來,在改革開放的進程中先后進行了7次大機構改革,在許多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顯成效。但仍存在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機構設置不夠合理,政府部門職責不清、權責不對稱等現象,直接制約了政府管理總體效能的發揮。
在該方案中,最受各界關注的則是建立決策、執行、監督三種權力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根據方案,市政府機構統稱為工作部門,并根據部門職能定位做出區分。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并監督執行的大部門,稱為“委”;“局”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督職能;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政管理職能的機構,稱為“辦”。
“決策、執行、監督各自有著不同的專業要求,直接決定著政策是否連貫、政府運行是否高效,以及糾錯能力的強弱。深圳市‘委’‘局’‘辦’的分設,體現了將三種權力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思路。”中央黨校政法部副教授黃小勇博士說。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北大政府管理學院博導汪玉凱認為,這三種權力的分離,是此次改革最大的亮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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