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合肥11月21日電
針對沿海及一些地區企業停產、轉產,導致一定數量的農民工返鄉,安徽省要求各地建立農民工返鄉旬報制度,并適當增加今年“陽光工程”培訓指標,優先用于培訓返鄉民工,為其提供再就業和創業支持。
安徽省農委日前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市農委對返鄉農民工情況進行摸底登記,掌握情況和趨勢,了解數量和分布,以及各自的特長、想法、要求等基本情況,及時掌握農民工返鄉動態信息,并建立省、市、縣農民工返鄉情況旬報制度。在此基礎上,切實為返鄉民工提供就業服務。
適當增加今年“陽光工程”培訓指標,加大對返鄉民工培訓力度。安徽省農委要求各地利用“陽光工程”、新型農民科技培訓工程、農民創業培訓工程等,優先做好對需要培訓的返鄉農民工進行專業技能、法律法規、政策知識和維權等方面的培訓,為他們再務工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打好基礎。
支持、鼓勵中小企業、縣工業園區、規模養殖、設施農業、農業科技示范園區、農業科技企業等,為返鄉農民工就近就地轉移務工提供崗位。依托農田水利建設、沼氣工程、新農村建設等農業項目,引導農民工為鄉村建設作出貢獻。
各級農業部門要主動加強與長三角、珠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勞務對接,積極主動與用工企業聯系、溝通,爭取務工崗位,為返鄉農民工再務工提供服務。
安徽省農委還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主動與工商、稅務、國土、金融等部門聯系,對有創業發展愿望和條件的返鄉農民工,要積極支持他們創辦、領辦企業,并在辦證、信貸、勞動力招收、稅收、用地等方面予以優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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