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中國的改革發端于農村。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共黨史,歷屆黨代會之后的三中全會往往具有特殊的意義,會作出具有重大轉折意義的決策。今年是改革開放30周年,在這樣一個新的起點上,解決三農問題將有什么新舉措?10月10日,新華網邀請到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徐祥臨就三農話題與廣大網友進行在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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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0日,中央黨校經濟學部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央黨校三農問題研究中心副主任徐祥臨做客新華網。新華網
張泳 攝 |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并不意味向土地私有化方向走
【主持人】分析人士普遍對胡錦濤總書記近日在安徽鳳陽小崗村考察期間的談話寄予厚望,胡錦濤總書記透露將允許農民以多種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您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徐祥臨】這方面輿論聲音很強,但是我覺得如果把關注點僅僅放在這個方面,可能就在理解中央的精神上有所偏差,因為這次三中全會的關鍵點是要把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到解決三農方面的問題上去。包括剛才我們談的糧食問題和資金問題都是這樣的。 胡錦濤總書記這次講的促進土地流轉問題,目的是要實現規;洜I,這一點不要搞偏了。而且這個規;洜I是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雙重經營基礎之上發展的。土地承包是向集體承包,一定要把握這個基本點。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并不意味著向土地私有化的方向上走。明晰產權,尊重農民的財產權,從這個角度來講,還是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所以如果大家就這個問題做了更多的演繹恐怕不符合這次三中全會的精神,也不符合總書記談話的基本精神。 總書記談到規模經營的時候說了要發展農村專業合作社,這都是土地經營權流轉的一種形式,過去土地可能也有一定的流轉形式。原來的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買賣呢?現在從這方面有所突破也是必要的,這樣(農民)就徹底離開農業了,也是符合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方向的。承包經營權如果讓出了,他就不是農民了,是農民就應該保留這個經營權。中央精神是要進一步倡導家庭聯產承包經營體制的完善,我們要很好地理解中央的這些指示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