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海要向世界宣告國際金融中心在東亞大陸的存在,他必須考慮自己有了什么?缺乏什么?”一位金融學者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了這樣一席話。在他看來,國際金融中心絕不體現于多少幢交易大樓、多少個市場,多少個金融機構,它更多地表現為整個多層次市場體系的活躍度、包容度、輻射力、影響力。這些,都需要上海用自身的金融“軟件”來說話。
首屆“陸家嘴論壇”召開前夕,記者就上海金融軟環境建設的現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調研。一些金融市場主體的管理人員、專家學者認為,上海的金融環境位居國內先進,但還存在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瓶頸問題。
長三角協作進入“蜜月期”
對于很多經濟學專家而言,上海的經濟總量是其走向國際金融中心的重要障礙。2007年,上海市實現生產總值12001.16億元,全國占比不到5%。通過與紐約、倫敦、東京等城市的橫向比較,一些專家認為,上海目前的經濟總量并不足以支撐起一個國際金融中心。
但近年來發生的一個重要觀念轉變,將有效改善上海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經濟基石問題,與此同時,該城市的金融包容度出現了重大轉折。
2007年5月,上海市第九次黨代會提出:必須把上海未來發展放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趨勢下,放在全國發展的大格局中,放在國家對長三角區域發展的總體部署中來思考和謀劃。
這一全新的理念意味著,上海不僅是上海的上海,還是長三角的上海、全國的上海。也正是在這一理念的推動下,上海進行了一場“主動融入長三角”的運動。“目前,上海與蘇浙地區進行深度合作的行業已擴至40余個。長三角協作正在進入‘蜜月期’。”長三角城市經濟協調辦主任陳榮堂對記者說。
“消除割裂實現長三角融合,將令上海舉長三角之力建設國際金融中心。”華東師范大學經濟學教授沈玉芳說。
2007年,浙江省地區生產總值18638億元,江蘇省25560.1億元。長三角地區的經濟總量已在全國的20%以上。“此外,長三角吞吐量占全國半壁江山的港口群、密集龐大的機場群,也將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要素、資源集聚的強大基石。”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教授熊繼洲說。
“觀念是主導軟實力的重要因素,觀念的轉變是最大的轉變。”上海社會科學院的一位經濟學者評價說。隨著長三角產業、金融方面的“拆墻運動”不斷推進,市場內各種要素的流動速率在不斷加快,上海的金融集聚效應也充分彰顯。
2007年,上海實現金融業增加值1195.72億元,比上年增長33.4%。與此同時,金融市場的包容度、開放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當年,上海新增各類金融機構100家,其中不僅有外資,還有相當分量的江浙資本。
金融法規不是“國際通用語言”
盡管有“觀念軟件”的重大轉型,但毋庸諱言,在上海向國際金融中心邁進的路途中,一些迫切需要解決的瓶頸問題已經凸現了出來。
“上海目前說的還是‘方言’,而不是‘國際通用語言’。”熊繼洲這樣評價上海的金融法制現狀。
在熊繼洲看來,在金融資本市場等領域,盡管相關法律的建設正在加緊步伐,但尚有很多政府的監管舉措、市場規則還停留在“文件”、“政策”的層面。“由此造成的不確定性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上海金融環境的優化。”
一些外資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認為,在這些“文件化”、“政策化”的游戲規則背后,是監管手段的行政化。
“中國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監管經驗值得借鑒。”一些金融管制體系的研究人士介紹說,中國香港、新加坡的監管理念非常先進、監管法規比較完善。監管人員具有強烈的依法監管意識,履行職責絕不超越法律許可的范圍。此外,由于中國香港、新加坡均屬英美法系,實行“沒有禁止的都是允許的”的“負向清單”監管模式,凡法規沒有禁止的,都是市場可以創新的,整個金融市場的創新氛圍也比較濃厚。
相較之下,上海的金融監管理念、市場秩序方面盡管處于國內領先地位,但仍存在地方政府對市場行為的過多干涉。在這一點上,各類金融機構熱衷政府公關的現狀就很能說明問題。
熊繼洲介紹說,我國關于金融監管的法律框架雖已建立,但與金融監管的國際水準還有相當距離。“上海不應該只是一個金融實務的操作中心,要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地方立法在一些領域必須實現‘先行先試’。”在他看來,上海只有在健全金融法規的基礎上真正做到“依法監管”,金融軟環境的建設才算基本到位。
服務不完善推高金融成本
阻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第二個瓶頸問題是金融業服務體系不完善造成的金融成本上升。
“長三角現有征信體系依據企業報表做出的信用評級參考價值很低。上海企業路子多,比浙江的企業要復雜許多。市場透明度上存在的問題讓我們不得不花費巨大的成本積累自己的企業信用庫。”一位不愿具名的浙江在滬銀行業高管對記者說。
近年來,上海在建設金融信用的基礎設施上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信用長三角”網絡共享平臺的搭建等都是明顯的例證。但由于類似于專業評級機構等市場化金融中介組織發育的相對滯后,上海的金融成本并未達到新興市場應有的低水平。
根據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提供的研究報告,上海的社會中介體系在國內較為發達。數據顯示,上海地區每萬人社團數為1.298、律師事務所數為0.342、律師數4.954、公證員數0.269、會計師數為3.375、擔保機構數為0.057。
“處于國內領先水平,但較目前已有的國際金融中心,無論在覆蓋率還是在分化度上都還有非常大的差距。而且,整個中介體系,特別是金融中介體系的服務質量水準遠未達到國際先進水準。”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的研究人員這樣說。
人才缺口呼喚“陽光普照”方案
2006年12月,浙商銀行的金融高管駱航魯踏入上海,尋求在這塊金融熱土上設立首個外省分支機構。“上海金融監管部門的效率很高,一年以后,分行就開了出來。但我們也遇到了一些麻煩,這里面,人才招聘問題是頭疼的。”現為浙商銀行上海分行行長的駱航魯說。
統計數據顯示,至2007年末,在上海有牌照的金融企業中直接從事與金融有關工作的從業人員約為18萬人,占總人口的比例只有1%左右。而世界上的國際金融中心城市,從事金融業的人口一般達10%以上。
2007年,上海經批準新設金融機構40余家。在區域金融集聚功能獲得大幅提升的同時,上海的金融人才資源顯得有些捉襟見肘。“引入外地金融人才時會遇到一系列問題,比如,戶口問題、子女入學問題、住房問題等。作為一家規模較小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我們很難幫助解決。”駱航魯說。
而對于一些外資金融機構從業者,關注點更多在于稅收。“我們希望至少能夠享有與香港同業者相當的稅率。”一家外資投行上海代表處的管理人員對記者說。據介紹,上海金融從業人員的稅收可與倫敦、紐約相“媲美”,比同樣在爭創國際金融中心的印度孟買、韓國首爾等要高出許多。
記者翻閱相關資料發現,盡管上海已經提出建設金融人才高地,但在制定吸引金融人才的相關政策上并沒有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并非只有金融高管是金融人才。大量中下層金融從業人員是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的根本,他們也希望政策的‘陽光普照’。”駱航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