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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6 劉璐璐 張周來 趙葉蘋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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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東盟電力市場的巨大商機,國內企業紛紛表達了要與東盟合作的強烈愿望。但到國際市場做生意,必然要承擔一定的風險,中國東盟電力市場風險與機遇并存。 記者在論壇上了解到,目前中國電力市場競爭非常激烈,出口企業不斷在設備、施工、價格、進度和工程質量等方面滿足業主的嚴格要求,走出去的企業同時還面臨來自項目所在國的政治、經濟、文化、傳統、社會等各個方面的風險,電力企業風險防范和控制十分重要。 首先是國家風險。當前東盟國家形勢總體上比較穩定,但恐怖主義、局部動蕩、宗教和民族沖突等各類突發事件不斷。近年來,各種論調的“中國威脅論”不絕于耳,一些國家對中國企業存在著防范、猜忌等復雜心態,對我國企業“走出去”形成了阻撓和掣肘。 其次是政策風險。由于中資電力企業對通行規則和他國法律不熟悉,防范和化解國家風險的管理和服務還不完善。一些企業境外投資決策盲目性強、成功率低。 境外投資項目審批程序繁瑣、周期長。按現行政策規定企業開展境外投資要經過各級外經貿部門及相關主管部門的層層審批,所需上報材料十分繁雜,企業根本無法在短期內備齊。企業若想得到中央外貿發展基金、進出口銀行政策性貸款、援外優惠貸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則要更費周折。 其三,資金短缺。中國電力企業到東盟國家投資項目貸款仍然比較困難,我國的金融體系還不太健全,資本市場尚不發達,國有銀行體系尚未與國際接軌,銀行對企業的海外投資項目缺乏科學和全面的評估,存在“惜貸”現象。對于待建項目,企業申請貸款的困難就更多。 其四,一些中國電力企業沒有制定整體投資戰略和行業規劃,也沒有明確的產業政策和行業導向,投資隨意性很大,一些投資存在短期行為。企業不完全清除投資運作的基本規則,不了解當地法律和通用語言,建立不起來自己的商品網絡,找不到可靠的企業合伙人,甚至出現被合伙人欺騙或敲詐勒索等情況。 業界人士由此建議,電力企業“走出去”要實行行業多元化和國家、地區多元化,通過擴展行業和市場分布,使相關風險能夠互相抵消,分散并降低單個業務風險形成的總體風險水平;同時要加強信息服務和政策咨詢服務,健全企業“走出去”的信息網絡服務系統。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張濤建議,中國需要盡快建立境外投資風險信息的評價和分享機制,利用出口信用保險等渠道規避國家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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