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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0 作者:沈若愚 來源:東方早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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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論者提出中國應該借人口普查統計住房空置率(《華爾街日報》中文版
2010年8月19日,以下簡稱“華文”),作者的主要觀點是中國國家統計局應該借鑒美國的成熟經驗,通過人口調查結合住房空置調查來統計以及核算住房空置率,其中最關鍵的是“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住房二級市場上準備出租或出售的房屋的空置率)。 國家統計局的發言人在上周答記者問時反問記者,一個人平時住在北京,但是周末回到自己在海南買的房子里住住,這個算不算空置?要回答這個問題,說難也難,說不難也不難,如果我們只關注“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這樣的房子可以不算空置。 發言人強調人口普查是從人出發,順便看看住房的情況,而要統計住房空置率,必須從住房普查著手,但目前還沒有這方面的計劃。而“華文”的作者認為,你不弄清楚每間房子里有沒有人,怎么能保證人口普查的準確呢?從這個角度,“華文”的作者認為通過人口普查可以得出住房空置率。 我認為這個觀點值得商榷。 理論上說,通過人口普查可以知道房子里有沒有人,有人的話,到底有幾個人;但是沒有人的話,人口普查員無法直接知道這個房子是賣掉了空置著,還是根本還沒賣掉,還在房產商手里,屬于待售面積。有人可能會說,你可以對照房地局的登記情況啊。其實如果房地部門的產權登記數據真實有效,并且愿意公開,所有的房屋出租也依法依規登記并及時更新,住房空置率的問題早就不是問題了,我們不是沒有這方面的數據嘛。 另外,按我的理解,既然人口普查是查人,敲開房門之后,只會關心你這家在2010年11月1日零時有幾個人,不會關心你們這家人在別的地方還有幾套房子,現在是在出租還是出售,目前情況怎樣(如果有租客,那是別的人口普查員的事);而房屋普查,則是要弄清楚每個房子是不是住人,至于是住幾個人,倒關系不大。這兩者之間是有很大區別的。 “華文”特別強調的“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兩個數據的取得,要求住房的產權人配合調查,據“華文”介紹,美國取得這類數據是通過“自愿而非強制性的抽樣調查”。
“華文”
介紹這一點,可能是對照我國的人口普查是“強制性的普查”,表明如果通過人口普查進行住房空置率肯定更有效果,更有威懾力。 其實不然。我們一般認為,那些有五套房、十套房,甚至幾百套房的人都會對自己有幾套房有所保留,不會告訴人口普查員,更不會老老實實地說出,我幾套準備出租,幾套準備出售,其中準備出租的租出去幾套,準備出售的有幾套正在辦手續。美國到底是美國,對租戶保護得好,我們是這邊弄了“群租”,那邊一撥一撥人看房,你說這到底是出租還是出售都弄不清,還怎么算“出租空置率”和“出售空置率”?按照鐵路部門通過分段賣票得出高鐵上座率120%多的計算方法,一套房有5戶人群租,這套房是不是應該算出租率500%? 更何況統計人的“愿望”(準備出租或出售應該算是愿望),有點像西方一般對于失業率的定義:愿意找工作的勞動力人口找不到工作的比率。哪些是“愿意”找工作的人呢? 我看到小區門口貼著招聘兼職人口普查員的廣告?磥頃r間緊,任務重,人手還是不夠,指望這次人口普查統計出住房空置率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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