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社科院專家建議,增加兩天法定假日,進而再次形成五一長假。黃金周的存廢,是個老話題。但此次舊事重提,并非了無新意的重復。自取消五一長假以來的幾年實踐,不但未能消弭人們對它的惦念和需要,反而為恢復五一黃金周積淀了相當的社會基礎和民眾基礎。 關于恢復五一長假所產生的假日經濟效應、彰顯百姓休息權利以及有利于文化內涵與文明進步的提升等等,有論者多有表述并形成共識,自不必贅述。這里想說的是,這幾年的實踐已然形成了一些新的共識,尤需有關部門仔細考量尊重。
首先是民眾選擇法定假日休閑,遠勝選擇帶薪休假。當年取消五一黃金周,專家提出的一個替代辦法是建立帶薪休假制度,這樣既能保障百姓休息權利,又能避免人們扎堆休閑、到處人滿為患。然而,實踐表明這只是一些人的一廂情愿。許多單位、部門的帶薪休假制度形同虛設,職工不愿或不能休假,就在于這種制度對于職工個人而言,會變成一種“個性化訴求”,囿于工作任務繁重、老板臉色以及其他各種微妙的心理考量,許多人往往選擇放棄。因而,在事實上反而使很多人享受不到假日休閑權利。而對假日進行國家法律保障,就能使全社會的工作任務安排與工作節奏變得有利于職工休假,又能使人們在這種法定的強力推動下欣然選擇休假,而不用考量上述各種影響休假的因素。這正是法定假日能夠有效保證人們休假的原因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