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沙市工商執法人員查封了一個用生豬屠宰下腳料煉豬油的無證作坊。匪夷所思的是:檢驗報告顯示這種豬油竟是合格食品。
民以食為天。用骯臟的原料和方式生產出來的“豬油”竟能海量銷售,且還能獲得“合格”結論,暴露出監管、法規以及商業倫理的“不合格”。
首選最應批評者,顯然是當地相關管理部門。據報道,該黑作坊位居并不僻遠的城中村,在長達3年多的時間里都沒挪過窩,每天進進出出那么多原料和產品,卻能在一沒生產經營許可證、二沒營業執照、三沒衛生許可證的情況下安然經營,令人不能不對當地的工商、稅務、衛生防疫等部門的工作產生懷疑:究竟是沒有發現,還是發現了沒管,抑或是管理時“被公關”了?
其次,黑作坊的賬本顯示,其買家不乏一些單位的集體食堂。長沙市政府明文規定,大中型餐飲單位需要每日留樣,銷售和購買過期霉變、假冒偽劣和“三無”食品等行為都在執法監督和制裁范圍之內,但“下腳料豬油”還是經熟人介紹等渠道流入。那么,流入單位食堂的這種豬油是如何逃脫監督的?熟人等渠道暴露出管理的缺陷和監督的虛置。
最荒誕的是,該黑作坊還以一種黑色幽默的方式,再次對當前的一些國家質量標準提出了警告。隨著開放程度的加大,國家質量標準滯后所導致的問題近年來迅速出現。據統計,我國現有的兩萬余項國家標準,標齡超過5年的近70%,很多甚至是上世紀80年代制定的,早已不再適用。長沙黑作坊的劣質豬油“被合格”,再次證明了這一問題的嚴峻。
該作坊日產數百公斤如此豬油,卻能長年累月原料不缺,順利銷售,鏈條之長,中間會有多少知情者?若知情者知其危害而繼續為之,甚至放縱這種行為,即便不能簡單地稱之為助紂為虐,他們已將商業倫理拋至九霄云外。
從地溝油到劣質豬油,從農藥殘留到濫用添加劑,食品衛生安全的諸多問題,令人瞠目。惟愿行政執法、法律法規和商業倫理別再層層失守,對長沙下腳料豬油走上餐桌等類似事件,萬不可諱疾忌醫,務應多管齊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