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江門市某中學高三1班兩女生因晚上就寢時說笑,被該校政教主任沖進宿舍抓著頭發從床上拉下來,并且拖到到樓下一頓痛打。據當事女生回憶,政教主任打人時滿嘴酒氣,并口出“雷”語:“我何止打你,這么漂亮我還強奸你呢”。事后該政教主任就打人一事進行辯解:“適當的教育與體罰應該是相結合的”。(2月1日人民網)
按6歲入小學的常理來推算,那兩位高三的女生也已經是十七八歲的大姑娘了,正處在敏感而自尊的年齡段。可是,誰能想到她們會在自己就讀的學校“享受”到來自政教主任的粗暴“禮遇”呢?
事情的整個過程幾乎沒有一個細節能經得起推敲:
就算那兩個女生說笑違反了學校宿舍管理的相關規定,作為值班老師的政教主任是不是應該先給予她們口頭上的警告呢?就算口頭警告無效,作為異性成年人的政教主任,在進高三女生的宿舍前,是不是應該先“告知”里面的女生好讓她們做好準備呢?就算宿舍是“公共場所”,自己作為領導可以一天24小時隨意進出,那也得讓當事女生穿戴整齊自己下床吧,為啥要抓著她們的頭發把她們拉下床呢?把她們拉出宿舍,指定個地方罰站,讓她們面壁思過,這樣的處罰對女生來說夠重了吧,為啥還要拖到樓下拳打腳踢呢?打了也就打了吧,因為自己是值班老師,并且還是學校領導,維持宿舍紀律也是在盡自己的職責,可是,“我還強奸你呢”又從何說起?難道也是因為自己是值班老師,是學校領導,是要盡自己的職責?
嗚呼!這樣的老師,這樣的領導,真讓人不知道說他什么好。
錯誤已經犯了,無論情節多么嚴重,性質多么惡劣,老老實實地承認了,然后認認真真地去反省,以誠懇的態度爭取當事學生及其家長、乃至社會各界的寬容和諒解,這才是解決問題唯一可行的辦法。可是,那位政教主任似乎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在面對記者的采訪時,承認自己那天晚上只喝了“一點點酒”,并且“人是清醒的”。這就更讓人費解了:難道他在痛打那兩位女生時所說的那些話不是醉話?太可怕了!
該政教主任還辯解:“適當的教育與體罰應該是相結合的。”難道在夜里把兩個女生從床上拖到樓下拳打腳踢也是“適當的體罰”?如果這樣的話,除了謀財害命以外,老師施予學生的哪一種體罰是不“適當”的呢?
作為老師,并且是政教主任,竟然敢在喝得意識不清的情況下到女生宿舍去值班,并且做出如此令人不齒的行為,說出如此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的話,該校管理之混亂可見一斑。
不得不懷疑:這樣的人是怎么被提拔為領導的呢?難道該校再沒有一位教師在師德方面比他表現得更優秀嗎?該不會僅僅是因為他的酒量大、能打人吧?!
唉!恐怕教育界又得面臨一波“師德淪喪”的指責了。但愿這一波的指責,公眾不要把矛頭對準教師這一群體,而應該對準教師行業在準入機制上存在的問題,對準教育內部在干部提拔、任用方面存在的漏洞。若真能如此,倒是教育之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