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勢力總要借助一切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利益,哪怕違法的手段,他們也敢用,“網上新書不得低于85折”就是一例。但這一明顯違反《反壟斷法》的規則,必將在市場面前敗下陣來,一如被當成笑話的“機票價格聯盟”。 剛公布的《圖書公平交易規則》中“塞”進了兩條匪夷所思的“私貨”:一是新書發行第一年,零售不得打折;二是網上書店賣新書不得低于八五折。(1月11日《南方都市報》)
在網上書店買新書,一般均打七折或七五折。若新書變成“舊書”,或新書賣不動,折扣可到六折甚至更低。對照上面兩條“不得”規則,意味著今后上網買書必須多掏錢。 擔憂和不滿是必然的,但網上購書者也不必“恐慌”,這個東東其實是銀槍蠟燭頭,只能唬人很難傷人——它既不是行政規章,更不是法律規章,不具備任何強制執行力和處罰力。 “規則”由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中國書刊發行協會、中國新華書店協會三家聯合發布。這三個協會均帶“中字頭”,全屬“官辦協會”。若查究兩條“不得”的合法性,它們已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二章的相關法條。該章明文規定“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以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為內容的壟斷協議”。對照此法條,出版工作者協會是國有出版商的利益代表,書刊發行協會是國有發行商利益代表,新華書店協會是國有零售商利益代表,一方面它們各自都屬該法條所定義的“經營者”,另一方面它們彼此又構成由該法條所定義的“交易相對人”。上述“規則”涉嫌違法,幾乎鐵板釘釘。 做不過民營網上書店的國字號欲扭轉頹勢無可厚非,但要通過“改制”而不是依賴不合時宜的所謂“價格聯盟”。出版環節,國字號統吃書號,民字號通過高價購書號玩事實上的“地下經營”。梳理了上述利益關系,大家已可得出兩個結論:中國的書價貴到離譜,禍首是源頭的書號壟斷。 控制書號涉及“內容安全”,短期內不會改變只能維持。但好歹還有網上書店價格稍低些,這種市場的力量,是任何匪夷所思的《規則》都抗拒不了的,類似的機票價格聯盟一出世就夭折,早已經說明了問題。
(作者系資深時事評論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