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紀委、省監察廳日前下發了《關于重申和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通知》。《通知》首次提出:嚴禁領導干部在參加會議、學習、培訓期間用公款相互宴請和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四川所針對的這種現象,在其他地方也存在,那么他們的這一做法對于那些沒發通知但問題同樣存在的地方,未嘗沒有借鑒意義。
學習或培訓,是為了提升領導干部的素質,提高其領導能力和工作能力。然而參加學習或培訓,在一些干部看來只是鍍一鍍金,甚至當作交朋友、拉關系的一個契機———當然,如今我們的不少學習或培訓在方式方法、內容指向上也確有需要檢討的成分。早幾年,某黨校對外培訓中心主辦了“民營經濟理論和實務培訓班”,培訓對象是民營企業老板。不過,很多學員在最后意見反饋時都把“結交了朋友”作為此次培訓的收獲,引起了當時輿論的大嘩;有學員更撰文認為:“關系和圈子可以改變人的命運。”如果讓領導干部暢談參加學習或培訓的感受,見解肯定不會那么“直接”,但行其實者大有人在。這樣一來,他們的心思也就不可能集中在學習或培訓上。于是乎,在學習或培訓期間,整天觥籌交錯,推杯換盞,和氣倒是顯得一團和氣,只有因酒精作用的“面紅耳赤”。但在這種所謂和氣之中,卻毫無疑問地彌漫著烏煙瘴氣。“用公款相互宴請”,正是此氣之一。就算他們有日后工作上能夠便利的考慮吧,其中摻雜的個人私利因素實際上也“盡在不言中”。
杜絕學習或培訓期間“用公款相互宴請”,歸根到底還是規范職務消費的問題。職務消費,眾所周知本來是為了保證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由政府和領導干部所在機關(單位)按照規定,為其提供和報銷的費用。本月初《瞭望》雜志刊發的一篇文章鮮明指出:“合理的職務消費,是公務人員履職的重要條件,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必須支付的成本,人民群眾不僅能夠理解,而且也愿意承受。但是,對職務消費中的過度消費、奢侈浪費和假公濟私、以權謀私等問題,人民群眾是無法接受的。”用公款相互宴請、用公款請客送禮,無疑正屬于人民群眾無法接受的一類。由于監督在某種程度上的缺位,公款買單甚至成為某些領導干部個人證明自己“有本事”,向親朋、同鄉、校友、戰友等“炫耀”的一項資本。
領導干部有了一定的權力,往往就伴有相應的權利。但權利范圍的無限度膨脹,勢必使職務消費淪為一種可以分享的利益而介入領導干部的生活之中。由于預算制度的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監督,再加上一些領導干部的自私自利觀,導致職務消費往往演變為領導干部個人直接或間接地私有化,從而濫用公共權力。事實表明,失控了的職務消費,就將成為沒有邊界的消費行為,實際上已成為滋生腐敗的溫床。
職務消費如果得不到規范,即便在學習或培訓時用公款相互宴請、用公款請客送禮被止住了,這種現象還會以別的面貌繼續出現。因而,出臺領導干部的職務消費標準,規范領導干部的各類在職消費,已成當務之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