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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1 馬光遠 來源:解放網-新聞晨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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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采用財政補貼方式,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按照部署,今年中央財政將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從10億元增加到50億元。另外中央安排20億元資金用于家電“以舊換新”補貼。 毋庸諱言,“以舊換新”政策的初衷很好:拉動消費,刺激經濟;更新換代,節能環保。對于老百姓而言,淘汰舊車、舊家電換新的同時得到國家補貼,何樂不為?市場也是一片歡呼,譽為空前的利好,廠家、商家、試點地區都對此期待殷殷。
然而,公共政策的難點不在于出臺什么樣的政策,而在于政策的細節設計和執行效果。目前我們尚未看到“以舊換新”政策的實際操作細則,從之前“家電下鄉”政策暴露出來的問題看,操作細則如何,真正攸關政策之成敗。甚至,如果在某些環節不能未雨綢繆,政策最終的效應可能適得其反。 首先,因為我們沒有看到具體的受惠產品目錄,所以很難判定對產品升級換代和環保的真正影響。對于汽車和家電產業,真正積壓的產品恰好是那些本身就需要淘汰或者并不環保的產品。我們的擔心在于,企業在申報產品目錄的時候,申報的都是背離政策初衷的產品,國家財政補貼了不該補貼的產品,“以舊換新”成了廠家處理過剩產能的政策窗口,這顯然是政策的最大風險。而如何確定詳細的產品目錄,無疑是相關部門面臨的一個最大難題。 其次,因為補貼標準和補貼范圍并不明細,而政策細節的出臺亦需要一段時間,客觀上為商家博弈政策提供了便利。比如,就電器的補貼政策看,原則上按新家電銷售價格的10%給予補貼,分品種確定最高補貼額度;對回收補貼范圍內的舊家電并送到拆解處理企業的運輸費用,給予定額補貼。這個政策,極有可能“助推”商家進行先期提價。其實在國務院宣布這個政策之前,因為走漏了風聲,部分汽車、電器商家已經作出了反應。在一個競爭的市場上,讓政府去確定商家的價格非常之難。商家完全可以做到把價格提高兩成,或者取消以前的銷售折扣,而讓消費者享受所謂的10%的財政補貼,在這個環節,財政補貼的優惠基本上可以被商家化于無形,財政補貼可能不知不覺從消費者的口袋進入商家的腰包。 再次,回收程序也很關鍵。誰來回收舊車、舊電器,回收的舊車、舊電器是報廢還是會通過某些途徑再次進入市場。在這個環節,尋租的空間不小。依目前的程序,唯一可能的做法是政府指定回收廠家。而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一個交易,如果有政府的有形之手“指導”,則價格的扭曲不可避免。譬如,政府指定回收廠家,而回收廠家作為“指定”的收購方,就有不可剝奪的獨家議價權,本來一個可以去市場上賣到500元的電器,在“指定”的回收廠家這里只能賣到200元,而且用消費券支付,必須到“指定”的商家買新的電器,流程回到上一個問題。這樣,在賣舊車、舊電器這個環節,為了得到財政補貼,消費者可能必須付出低于市場價“甩賣”的代價。而這個指定的回收廠家下一步如何處理舊車、舊電器也很重要。如果控制不好,一旦轉賣出去,等于財政補貼拉動起來的部分消費又被這部分舊品給擠壓了,消費的刺激或許歸零,所謂環保和更新也就成了一句空話。 最后,盡管舊車
(所謂的黃標車)鼓勵報廢對于環保、安全的確可能有好處,但舊電器有些其實是可以繼續用的,如果用納稅人的錢鼓勵大家提前“報廢”,本質上是一種浪費行為,和倒牛奶減少庫存大同小異。在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理性的選擇是節約,是減少開支,而不是花不該花的錢。如果這部分不該花的錢花出去了,則意味著對別的消費的“替代”,從整個社會的總消費而言,未必有什么提升作用。 由是觀之,消費者能否從“以舊換新”政策中真正受益,恐怕還要打上一個不小的問號。這一政策的執行難度,甚至要超過之前已經暴露出種種問題的“家電下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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