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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4 遼寧 宮希魁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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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壽命越來越短,隨意拆遷的現象比比皆是,由此引發的巨大浪費和社會矛盾令人觸目驚心。要解決這一難題,首先必須找準過度拆遷的根源。這就是由地方政府支持和保護下的無休止的商業利益驅動。 在這種利益機制作用之下,對某些建筑物的拆除,其主導者的出發點和動機完全是為了追求商業利益。在動遷、拆除、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整個鏈條中,只要扣除各種成本,開發商還有足夠水平的盈利,他們就有很強的積極性進行這種開發。在這條利益鏈中,除了開發商之外,地方政府也是最重要的獲利方。它們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中獲得豐厚收益,成為預算外可支配財力的主要來源。這也是很多地方政府不惜冒各種風險大力推動拆遷和房地產開發的奧妙所在。
在這種商業利益的驅動下,由于主導者把賺錢放到了第一位,因此對拆除對象和地塊的選擇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只要拆遷地塊升值潛力大,開發重建后有豐厚的利潤回報,他們就會尋找各種理由把這里夷為平地,不管地面上的建筑物還能使用多少年。這種拆除的推進路線基本是循著由低到高、由舊到新、由里到外的方向展開的。形成這樣的拆除路線,完全不是理性安排和事先規劃的結果,而是商業利益驅使所然。因為陳舊的平房區,容積率較低,動遷補償的成本相對較低。位置又相對優越,重建后的樓盤升置空間極大。待這樣的地塊開發完了,開發商和地方政府便把搜尋的目光轉向那些較為陳舊一些的低層樓房,還有較大盈利空間。 因此,這種地塊成為開發商和地方政府的次優選擇。待這樣的地塊開發完畢后,在城市中心區和較繁華地段可供進一步開發的資源越來越稀缺,成本越來越高,這些障礙是否就能阻止住他們的開發沖動呢?不能。他們的商業本能鑄就出一顆精于計算的靈魂,在有限的土地面積上,只要把金蛋做得足夠大,大到足以補償昂貴的動遷成本和政府收取的高地價,而且還有可觀的利潤剩余,他們就會雄心勃勃地干下去。于是,樓蓋得更高,樓價推得更高。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為什么有些城市在不停地拆,拆了矮的拆高的,拆了舊的拆新的,拆了近的拆遠的,其不竭的動力來自于一個并不神秘的源泉,那就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相比較的利潤法則。 平心而論,房地產開發采取商業化運作方式,其本身無可厚非。但在這個領域又不能完全由“看不見的手”去操縱。因為這里涉及很多公共性問題,如土地資源的合理使用、城市發展規劃與布局、建筑物和其他不動產的物權歸屬與保護、居民動遷過程中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所有這些,都不是單純運用商業規則所能解決的。應該通過法律規范、社會監督、行政干預等手段對其中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進行管制、處罰和糾正。需要特別提到的是,在拆遷和開發的初始階段,由于拆除的建筑物多為低矮破舊的房屋,其自然損耗和功能落伍程度都很高了,因此,對其進行拆除和重建,經濟合理性和社會公正性都是主流,功不可沒。但是越往后來,拆除的建筑物越來越高,越來越新,問題也越來越多,爭議也越來越大。商業利益這只“看不見的手”,不停地伸向公共利益的口袋,沒完沒了地掏起來,若不通過法規對其加以有效限制,那還有什么經濟秩序和公平正義可言。 因此,作為決策當局,處理這類問題必須站在全局和長遠的高度審慎行事。從當前的情況看,為了節約資源,實現科學發展,應當收緊和嚴格限制這類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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