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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浙江烏鎮僅存的一家叫匯源當的當鋪舊址,據記載建于明清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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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富,開當鋪”,到了清代典當業出現極盛景象。劉昱蓮/繪 | 提要:中國典當業經過唐五代的發展,從宋代開始進入了黃金期,到清代走上了峰巔。這一時期,中國典當業不僅從外表上出現了繁榮的局面,而且在制度上日益走向成熟,出現了以往不曾有過的許多亮點。
宋元時期,典當業比唐代更加普遍,正式成為了一種行業,標志著中國典當業的成熟。
典當業到了宋代,由唐代的專營與兼營并立,逐漸向專營發展,正式成為了一種行業。這是中國典當業發展史上的又一大變化,也是宋元時期典當業發展的顯著亮點。 北宋前期,典當業還有專營與兼營之分,唐代的柜坊還大量存在,但很快向專營方向發展,形成了一種獨立的專門行業。當時的京城汴梁,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典當行業鮮明的標志,是著皂衫角帶布頂帽。杭州城里,衣巾裝著,各行各業都有等差,典當業者裹巾著皂衫角帽,一看便知。可見典當這個行業在全國南北的標志都是一致的。 典當業既然形成了一種獨立的行業,自然就有行業的規則。宋人吳自牧寫的《夢梁錄》說,南宋京都臨安典當業雇傭人力店員,要由解庫的掌事介紹推薦。宋元之際趙素所編的《為政九要》中說:司縣到任,體察奸細盜賊之事,要求茶坊、酒肆、柜坊、解庫、銀鋪等業,“各立行老”,密切報告。可知宋代五行八作,各有其領袖或為首的行頭,柜坊、解庫的“行老”就是典當行業的頭目。典當業在宋代形成了行業,標志著它在社會經濟中已經確立起了牢固的地位。 典當行業的形成和確立,是宋元時期典當業繁榮的結果。當時官府經營的典當機構稱“抵當所”或“抵當庫”。北宋官府設立有一種“公使錢”,其中有相當部分是經營抵當所的。特別是崇寧二年(1103年),政府詔令府界諸縣在交通樞紐和商販聚集的地方置抵當庫,于是官當遍布各地城鄉集鎮。金代的官辦典當業稱為“流泉務”,《金史·百官志》記載:金代中都(今北京)、南京、東平、真定等處,“并置質典庫,以‘流泉’為名”。各設使、副一員,“掌解典諸物,流通泉貨”。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京府節度使添設的流泉務竟達28所之多。 這一時期的典當業比唐代更加普遍,可以說是遍布城鄉,經營十分活躍。宋代廣南西路化州城,是一個很偏僻的地方,依靠典質為業者就有十戶。反映北宋城市生活的《清明上河圖》中,就有一處質庫,門前高挑著一面“解”字幌子,生動逼真。南宋的都城臨安,僅府第富豪之家開設的質庫就不下數十處,當物價值以千萬計。在金代,典當業已經發展到了當時的邊疆如內蒙古等地區。 典質業在宋代雖然成為專門的行業,但佛寺質庫仍然興旺不衰。如陸游在《老學庵筆記》中指出,宋代佛寺動輒作庫質錢爭利。永寧寺羅漢院,用本錢開質庫,儲其息以賣度牒,謂之長生庫。可知長生庫,就是以利為本再生利息專項用于質庫的典當業。新州龍山少林寺寶覺遲大師以錢二十萬作為寺院的質貸本金“長生錢”。元代的寺院典質也很活躍,僅《元代白話碑集錄》提到的寺院典當就有40余處,大護國仁王寺質貸出去的錢就多達26萬余錠。 宋元時期典當業的繁榮興盛,催生了典當行業,標志著中國典當業的成熟。
在明代典當業出現了三大當幫、行會組織等新生事物和亮點,標志著中國典當業已步入了規范的渠道。
中國典當業進入明代繼續走向繁榮,與宋元相比呈現出更多的新氣象:一是出現了以地緣為紐帶的典當業行幫;二是出現了典當業行會;三是典當業成為市場中的專業,官僚和佛寺經營典當的現象明顯減少并逐漸消失。 明代的典當業在宋代的基礎上迅速發展,金陵(今南京)的當鋪就有五百家之多。典當業的稱謂除了沿用以前的“質庫”外,正式出現了“典當”、“當鋪”的稱呼。“典當”一詞除偶爾出現在漢代的典籍,后經1300余年一直沒有出現過,南北朝稱為“寺庫”,唐代稱“質庫”,宋代稱“解庫”。這時出現的“典當”一詞,一直保留到今天,既反映了明代典當業的變化,也體現了典當業與時俱進的精神。 由于明代典當業的大力發展,在全國涌現出了幾支典當業行幫。所謂當幫,就是以地緣為紐帶形成的一個當商群體,如某省的商人到外省開設當鋪,成為當地的主要經營者。最早出現的是福建的當幫,在宋代就顯露頭角。其余的兩大當幫,是長江以南的徽州“徽幫”,長江以北的山西“晉幫”。當幫的出現,是典當業發展中的一種新事物,在以前是沒有的。 明代還出現了典當業行會,而且制定有嚴密的行規和制度。為了維護行業的利益和保守行會秘密,出現了許多行話隱語,如當鋪稱為興朝陽等。從當時所記“各有市語,不相通用”可知,典當業的行語只有本行業行會的人能聽懂,其他行業不可而知。這些新現象,反映了典當行會內部管理與對外經營機制的完善。 明代典當業已經發展到了非官商化、非寺院化的民間商業化階段,文獻上極少有官當、寺庫的記載,甚至可以說基本沒有。這是因為明代建國后70余年,朱元璋等五任皇帝,都比較關心民生,重視吏治,嚴禁官吏僧侶經營典當與民爭利。明代政府注重典當業的立法,也對官吏的手腳起到了一定的束縛。 在明代一朝,典當業就出現了三大當幫、行會組織等新生事物和亮點,這在中國歷史上是少有的,既反映了典當業的興盛程度,又標志著中國典當業在明代已步入了規范的渠道。
“要想富,開當鋪”,到了清代典當業如日中天,出現皇當、官當和民當三足鼎立的極盛景象。
到了清代,典當業如日中天,一路持續高走,空前高漲,各方面都有了長足的發展。 當時社會上流傳著“要想富,開當鋪”,可見典當業成為人們致富的熱點。皇室、官宦、富商,乃至普通百姓都蜂擁而上,競相開設當鋪盈利或投資當鋪生意蓄財。又回到了唐宋時期多頭并舉的局面,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無論從資本額、當鋪數量,還是規模及發展勢頭都是空前的,典當行業可以和與老牌的鹽商、木商相抗衡。 清代當鋪的數量與分布,據羅炳錦統計,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全國當鋪有7695家,雍正二年(1724年)有9904家,乾隆十八年(1753年)增加到18075家,嘉靖十七年(1812年)發展到23139座。僅北京城內的當鋪乾隆九年(1744年)就達到了600—700家。另據彭信威統計,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全國當鋪是15080家,乾隆十年(1745年)有當鋪22781家。雖然兩處統計相差懸殊,但卻無關宏旨,這已經證明了清代典當業的飛越發展。 從地區的分布看,康熙時期當鋪主要集中在今北京至江浙,山西至山東即中原與江南地區,其他地區次之。全國18個行省和4個地區,典當業覆蓋到14個行省。到乾隆十年,幾乎各行省和地區都有了典當業,典當業覆蓋的范圍,以原來的基礎為中心又向四周擴展到福建、廣東、云南、貴州、甘肅等行省和地區。特別是甘肅和貴州發展非常迅速,康熙時期還沒有當鋪,乾隆時就發展到一千五六百家,竟然超過了江蘇。浙江、陜西,位居全國第五位和第六位。廣東省和福建省典當業的發展也是顯著的,廣東省增加了10倍,福建省增加了9倍。當鋪最多的還是山西省,達到4695家,占全國總數的12%,居全國首位。按全省98個州縣計算,平均每縣47家。這時只有黑龍江和新疆地區未有當鋪的記載,但到了乾隆末年也出現了,并很快得到發展,如黑龍江的呼蘭府到光緒末當鋪發展到20余家。清代典當業這樣的發展速度是空前絕后的。 開設當鋪者有各個階層,主要由皇當、官當和民當三足鼎立。皇當是由皇帝或皇室擁有或出資開設,制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經營,這類當鋪經營的目的是為了充實皇帝或皇室的財富。官當是由各類官府衙門投資委托營辦或直接營辦的當鋪。其中包括兩種:一種是由各級軍政衙門擁有和出資開設,撥付特定的官帑為資本,具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委派專人負責運營。經營目的是擴大官府的收入,以滿足某些特殊開支及本衙門官吏胥役的需要。另一類是貴族官僚出資開設,委派家人或他人負責運營,收取利潤以增加個人資本。民當是民間地主商人出資開辦的,成為專業的典當商或從業人員,由他們形成幫會及同業組織。 皇當是從康、雍時期發展起來的,到乾隆時達到極盛。僅乾隆朝《內務府奏銷檔》記載的皇當就多達30余家,有準確字號的有20余家。其中恩露當、恩吉當、萬成當、豐和當、恩豐當5家皇當,本利銀共149660兩。當時的皇當還可以作為賜品,如乾隆帝賜給第六子永瑢的一座當鋪,年利可達銀3846兩,占其年收入總額12864兩的29.85%。后來,又以入不敷出的理由得到一座成本在20000兩以上的當鋪。由此看來,皇當是非常之多的。 官當在清代之所以興盛,是因為政府允許和鼓勵官府通過典當業“生息銀兩”,以彌補經費的不足。既然上有政府的支持,又有利可圖,官員何樂而不為。于是自雍乾以來,開辦官當之風愈來愈盛,不論京內京外,不論八旗、蒙古、漢軍、綠營,不論內務府抑或各省、府、州、縣衙門,都經營數量不等的當鋪。乾隆朝《內務府奏銷檔》就記載了各旗經營的當鋪名稱和數量,每旗一般擁有三五家當鋪,每家當鋪的資本多為1萬至2萬兩,最多的有四萬兩。各級軍政衙門經營或參與典當業的單位占有很高的比例,在全國范圍內,構成了一個官當網絡,也是一個根植于封建政治體制并與封建官僚政治密切結合的輔助性財政網絡。地方大員還將自己管理當鋪的經驗,作為政績之一上報皇帝領取嘉獎。皇帝開當鋪,官府開當鋪,貴族官僚競相效尤,開設的當鋪就更多了。大學士和珅一人就有75家當鋪,本銀3000萬兩,此外還有以他人名義開設的當鋪4家,本銀120萬兩。 民當的發展也是非常突出的,浙江大商人胡光墉在浙江省杭州城有公濟、廣順、泰安、公義四家當鋪,在金華城有源生典,在衢州有廣裕典,在德清城有公順典,在新市鎮有慶余、恒牲、同慶三個當鋪,在海寧城有義慎、裕豐兩個當鋪,在硤石鎮有萬和典,在石門城有大亨、裕大、大生三個當鋪;在江蘇省蘇州府有悅來典,在鎮江府有裕豐、祥裕等三個當鋪;在湖北省興國有乾生典,在德和鎮有乾泰典、乾利典等,共計26家。這樣發達的民當也是以前朝代不可比擬的。它們把中國的典當業在清代推向了頂峰。
(作者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