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在本來是想通過聽證會等途徑把漫游費降下來,讓消費者得實惠的措施,還沒有正式實施呢,卻竟然成了電信企業借機漲價的借口。 3月1日起,手機漫游費將執行下調后的新標準。而由于電信企業在一些地方推出的實際漫游資費原本是低于新標準的,因此國家發改委和信產部昨日發文,嚴禁電信企業借新標準實施之機,抬高這部分價格(據2月26日《中經網》)。
從3月1日起,國內5億多手機用戶漫游時將按照主叫上限降至0.6元/分鐘,被叫上限調整為0.4元/分鐘的新標準,撥打國內長途則不再另行加收國內長途通話費。新標準還沒有到實施日期,兩部委卻下發了“嚴禁手機漫游費借機漲價”的通知文件。看到這個發文,筆者第一感覺是太可笑了。可笑在本來是想通過聽證會等途徑把漫游費降下來,讓消費者得實惠的措施,還沒有正式實施呢,卻竟然成了電信企業借機漲價的借口,成了合法保護電信企業壟斷高收費的保護傘,與手機漫游費調整的初衷竟然背道而馳。這樣的執政能力、管理能力、行政能力、行政效率值得質疑。 回顧手機漫游費聽證會,本來是讓利于消費者的,結果卻把考慮移動對固定電話企業的沖擊放在首位,成了如何保護電信企業的聽證會。本來聽證會就可以決定下來的,而聽證會后兩部委又召開了一些征求意見會議。無論廣大消費者對“先入為主”的兩套方案如何有意見,如何反對,最終還是基本采納了第二套方案。果不其然,出現了一些電信企業不但漫游費不降反而要提高的情況。 這最少說明兩個問題:一是兩部委確定的漫游費新標準是高的,是有利于電信企業而不利于消費者的。二是漫游費還有下降的空間,起碼現在一些電信企業比新標準還低的優惠套餐是有贏利的。 更加令人發笑的是,兩部委發文中表示,電信企業如因技術原因不能按期執行新標準的,經批準后可適當延后執行時間,但執行新標準的最遲時限不能超過今年5月1日零時。筆者不相信,改一個計費系統需要幾個月的時間,假如是讓電信企業提高收費標準,計費系統一定幾天就修改過來了。令人不解的是,兩部委為何對電信企業言聽計從、如此袒護? 總之,這次漫游費標準下調雖然反反復復,看似非常民主、公開,其實屁股還是坐在了壟斷企業一邊,總體來說是失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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