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看點
據《山西晚報》報道,12月20日,山西霍州市開始對市區一棟剛剛封頂的12層高樓(角樓為14層)進行人工拆除,原因是這座被稱為“霍州第一高”的樓房屬于違章建筑。這一行動在當地引起很大轟動。網友熱議,違規建筑能夠建起是有關部門的瀆職,應追查責任到底在誰?
網友觀點
●不能一拆了之!要追究相關部門的贖職責任,任何拿黨紀國法和社會財富不當一回事的人都應受到嚴肅查處!損失應該由違章者和瀆職者共同承擔。
●違章高樓能夠建起是有關部門的瀆職,而高樓背后是否存在不正當交易,紀檢部門也應當深入調查。 ●為什么我國在執法過程中遇到所謂的“特殊人物”,執法部門就不能及時地依法辦事呢?如果他們一開始就依法辦事,就不會出現“高樓剛封頂就拆除”的痛心事情!請嚴格執法,依法辦事! ●到封頂了才拆是不是太遲了?蓋樓要斥巨資,拆樓也需要投入吧,這不也是一種巨大的浪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