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不久前在訪問新加坡期間公開表示經濟適用房應主要針對“中產階級”后,建設部已著手對《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進行再度修訂,預計年底之前應有結果。(12月3日《新快報》)
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經反復調整,開始朝著理想的方向發展。要不是溫總理的這次糾偏,恐怕中等收入者對經濟適用房依然望塵莫及。因為不管是12月1日七部委出臺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還是各地出臺的規定,都把經濟適用房供應對象定為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等收入者繼續被住房保障政策忽略。 筆者之所以認為溫總理關于“經濟適用房應主要針對‘中產階級’”是一次糾偏,是因為經濟適用房面臨著中等收入者買不到、低收入者買不起的尷尬。顯然,以往的經濟適用房是“上錯花轎嫁錯郎”了,導致的結果是,低收入者變成了經濟適用房的“房奴”,中等收入者變成了商品房的“房奴”。中國“房奴”為什么這么多,恐怕與房子供應對象錯位有關。 現在,經濟適用房如果針對中等收入者,就意味著不僅經濟適用房在現有基礎上還要進一步加大供應,而且低收入者住房問題只能由廉租房獨自承擔,也意味著廉租房更要加大供應。然而經濟適用房以及廉租房各歸其位,必然要過以下關口: 第一關:如何有效供應?從以往紙上理想與現實的巨大落差來看,經濟適用房專供中等收入者的政策落實同樣會遭遇諸多坎坷。雖然現在從建設部到地方政府,都成立了專門的住房保障機構,而且相關制度建設相比之前也完善許多,但經濟適用房專供中等收入者,就意味著在以前的基礎上要增加數十倍的供應量,因為中等收入者占人口的大多數。根據現在一些城市的保障房規劃來看,遠遠不能滿足需求,保障房的缺口顯而易見。 第二關:如何調動地方積極性?以廉租房建設制度為例,從1999年起中央就要求落實,建設部三令五申督促,但到今年6月底,還有11%的城市交白卷。廉租房的建設制度尚且如此,那么當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同時向地方政府要供應量的時候,地方政府各種搪塞的理由就會出現。 第三關:如何把好“準入”和“準出”關?高收入者、特權群體占據經濟適用房,以及房子和房號被倒賣,這些都已經不算什么新聞。當占人口大多數的中等收入者同時申請經濟適用房時,如何把好“準入”關就成了個大問題。就拿北京“陶然亭模式”來說,70多人四個月只圍繞180戶經適房申請人工作,這在其他城市不一定能做到,對地方政府的人力和財力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因此,筆者認為經濟適用房專供中等收入者雖然是“上對花轎嫁對郎”了,也能與廉租房、限價房無縫對接,但“嫁娶”的過程卻十分艱辛,不僅要求制度健全,更要監督、問責到位。上月末,一項調查顯示,87.4%的人認為經濟適用房最該面向中等和中低收入者,可見中等收入者對經濟適用房的需求是多么焦渴,制度完善和落實已是迫在眉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