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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30 本報記者:王學江 廖君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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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數所高校領導腐敗案被媒體曝光,教書育人的管理、實施者成為階下囚,其腐敗金額之大,違法違紀情節之惡劣,涉案人員職務級別之高,都前所未見。 湖北美術學院原副院長李澤霖、三峽大學原黨委書記陳少嵐、湖北大學原副校長李金和、武漢大學原網絡教育學院院長郭學理、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原副院長劉其泰……,他們都是利用長期分管基建、招投標、招生等工作便利,為他人謀利益,收受學生家長、建筑商、承包商的賄賂,金額從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隨著高等教育規模的快速擴張,教育經費來源日益廣泛,辦學形式多樣化,學校各級領導手中可支配的權力越來越大,缺少監督的權力成為高校腐敗案頻發的根本原因。李澤霖、陳少嵐、李金和等人,作為學校領導,長期分管基建、招投標、招生工作,已經在部門內扶植起一批自己的隊伍,將決定權牢牢掌握在手中。這就造成用什么教材、買什么教學設備,基建招標,可以不顧教學發展,不問師生意見,公開競標成過場,由他們說了算。如此一來,誰送的禮“大”,學校的基建工程、招投標項目就進了誰的腰包。 監督的缺失更給高校腐敗提供了滋生的便利。湖北出現腐敗案的高校,內部管理制度“要啥有啥”,招標采購程序也“樣樣齊備”。可是空有制度,空有監督的口號,沒有實際行動也是枉然。高校雖然也有紀檢部門,卻被虛置,紀檢部門領導的工作也往往停留在參加會議等形式上。李金和、劉其泰、陳少嵐等人在學生公寓家具采購、學生學籍管理、學生公寓和教學樓等工程建設公開招投標過程中,能為他人謀取利益,就是明證。 對于教育部所屬高校,湖北省“管不了它的帽子,也管不了它的票子”。湖北省屬高校,因為高校經費來源的多渠道,有大量經費不經過國庫集中支付這一關,省里也難以管理,群眾和媒體監督也只能在腐敗案查處、公布后,高校成了一個難管、無管的“桃源”,沒有監督,僅靠自查自糾,能起到多大作用呢? 權利集中化、缺少監督、管理內部化,種種因素疊加,怎能不為腐敗埋下病根。時至今日,造成的嚴重后果是一方面各高校貸款發展,負債累累,成為國家財政的沉重負擔;另一方面部分校官權力集中,缺乏監管,貪瀆之輩層出不窮。 令人欣喜的是,不久前,教育部發布公告,要求部屬高校領導離職前,必須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交接內容,這或許可以成為防范高校腐敗建章立制的良好開端。 除了上制度監督外,還應該發揮輿論的監督作用,讓那些貪污腐敗的官員暴露于公眾之下,通過輿論壓力,讓他們無處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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