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春節后頗引人注目的時(寒冰)任(志強)潘(石屹)之爭如今已悄然發生了“戰略轉移”,任潘二位爭論的主角悄然退出,取而代之的是另一位與時寒冰同為時評人的葉檀,他們二位在各自供職的媒體上一來二去已經戰了幾個回合。時寒冰主張取消開發商,代之以單位集資等方式;葉檀則堅持其堅定的市場立場,強調單位集資建房既不公平,也無效率。 集資房不等同于以前的福利房,這是不言而喻的;集資房的總效率也要高于福利分房,這也是基本可以肯定的。但單位集資建房是否一定比市場優越,仔細比較了才知道,不能單純看表面的市場差價。 首先須明白:單位集資建房里的“單位”,在實際操作中都成了國企和大企業的代名詞,對私企和小企業顯然不公;其實哪怕就是允許小到兩三個人的私人“單位”也集資建房,他們也不能建,因為還要符合規劃。他們只能聯合更多的個人和小單位,而這就是社會上的個人集資建房問題了。 接著是建了房,在單位內部如何分配也是個問題。政府的希望是分給無房戶和困難職工,但這個目標跟單位的目標有天然的沖突。單位目標是鼓勵和獎勵對單位貢獻大的人,而政府的職責和要求的目標卻是扶危濟困。在實際情況中,單位分配遵循的都是論資排輩原則,也就是以單位效率為本。最大的一個問題是,這是一個流動的時代,換一個單位就像換一件衣服一樣平常,即使是大單位,也不可能及時地為每一個新來的人都啟動蓋樓計劃,那么這些人的住房問題怎么辦?曠日持久的等候和排隊將耗去多少人的美好年華? 簡單說了些“理論”,還是來看實踐比較有趣和有說服力。2002年我到北京不久,準備買房,那時單位老總說,要不等等單位的集資房。我自知在單位的資歷淺,分房即使輪得上我,也是別人挑剩的。于是很果斷地在京郊買了一處精裝房,單價4500元,當年底交房,2003年1月正式入住,環境優美,交通便捷。2006年1月—2月,單位集資房建成入住,也是精裝房,單價平均5200元左右,比周邊便宜一千余元,但若上市交易,還得交納600元左右的土地出讓金。此時,我已離開原單位,自然也失去了分房資格,而我所住的房屋價格已經漲到6000元以上。 現在開始算賬:就算單位房價比周邊低了1500元,但我沒有買單位的房子,房價照樣漲了1500元。我的收益還不止于此,因為我整整“提前”入住了3年,這3年,按我所住房屋的出租價格,至少在2800元每月,3年下來就是10萬元。這是我凈賺的。這還不算我自由選擇樓層、朝向、戶型、大小等方面的快樂與舒適。 所以,我想提醒大家的是,在算集資建房的賬的時候,不能只簡單算房屋差價這個經濟賬,還要算時間賬、效率賬、身心自由賬等等。市場的效率遠高于計劃,不管這計劃來自政府還是單位,這是不是最好的證明? 我認為這場爭論中最大的悲哀在于:你在試圖給自己爭取某方面利益的時候,卻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的權利、自由和命運交給了單位、政府這樣一些自己所不能掌控的權力,雄赳赳氣昂昂地走進了自我設計的奴役之路,還以為自己得到了多大的便宜和好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