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款出國、公務接待、公車消費每年耗費公款數千億元之巨,中央黨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稱,應該加強對政府財政預算的把關。外國的議會百分之六十的時間用在了審核各種預算。未來在各級人大也應該就政府預算進行經常的辯論。(中新網3月21日)
財政預算存在著諸如制度不健全、預算編制不規范、預算執行不嚴肅、預算監督不到位、人為擴大財政赤字等等問題,人所共知。國家審計署每年的審計報告也用最大的篇幅揭露各部委、各級政府預算存在的嚴重問題。按法律規定,政府預算必須經過同級人大批準,而各級人大也確實在形式上履行了職責,為什么結果還會出現如此嚴重的問題?竊以為,在政府財政預算上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人大失靈”。
“人大失靈”現象的出現,可以說是冰凍三尺,既有政府的原因,也有人大自身的原因;既有政策原因,也有體制原因。政府預算不精細、不全面、不科學、提交時間短、不尊重人大決議等等,而人大自身的不足表現在:對政府財政預算審議時間短、缺乏足夠的專業人才、與政府存在糾纏不清的利益關系等等。有些官員在黨、政、人大間“兩棲”甚至“三棲”,利益一體,焉能實現有效的審批與監督?
在現行的體制框架內,“人大失靈”現象恐怕還會長時間內存在,在這種狀況下,除了人大的自我創新之外,還可以考慮適當與公眾分享對政府預算的一些權力,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人大失靈”的外部性。
當然,讓公眾分享的部分權力,并非是指人大的審批權,而是監督權——通過公共監督這道無形的“緊箍咒”,為人大行使監督政府的職能助力,促使政府自律,使得預算更加精細、科學與節儉。
要保障公眾對政府財政預算監督的有效性,首先政府的預算要精細化,不能像過去一樣,用一些含糊、粗疏的條條塊塊來應付公眾,制造信息壁壘,規避監督。其次就是要實行“陽光預算”,把預算不科學、不全面的“看不見的政府”,變為“看得見的政府”。再就是要給公眾、團體或部門開辟足夠的渠道和充足的時間進行討論,并有順暢的機制采納合理化建議。
如美國聯邦政府預算在每年2月,就將各部門審定的預算匯總成聯邦政府預算建議草案,總統審查后,將聯邦政府預算建議草案提交國會審議,并公之于眾。預算草案公布后,任何黨派、團體或部門都可以就預算提出自己的意見。
有些問題能否解決,關鍵似乎不在于技術,而在態度——不是能與不能,而是為與不為,這才是公眾最為擔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