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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人流、車流本來就使馬路擁堵不堪,如果再放寬小商小販占用馬路擺地攤,那將使北京“寸步難行”,北京現在的馬路攤販就夠多了,千萬別再放寬了! ◆北京你太牛氣了,民生這天大的事你竟然麻木,太沒有人情味。 ◆北京應該學廣州,而不能學上海。上海的馬路本來擁擠不堪,還要開放設攤,那么擁擠不堪還要設攤的馬路,有誰來保證行人的交通安全?政府在制定政策時,應該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堅決關停危及他人生命的煤礦,堅決杜絕危及他人生命安全的馬路設攤。政府應該倡導道德的就業觀,不應該縱容損人利己的就業觀。馬路的功能是交通,設攤應在市場內進行。 ◆我支持全國人大代表陳文占、羅益鋒他們的想法。我覺得有必要。 ◆是個壞主意。 ◆從人大代表關注路邊攤商一事看,說明他們真正體察民情,關注弱勢群體,解決他們的生活出路,減輕政府的就業壓力,非常好!但鑒于北京即將召開奧運會,市容市貌還應適當注意,筆者建議解決的辦法是,允許民宅商用,特別是允許臨街房改造為門臉房,允許工商登記,頒發營業執照。這樣一般小本小利的弱勢群體可以負擔得起,既能解決其困難,使其合法經營,又可保持市容,便于管理。 ◆攤販合理、有序開放是必要的,它便民、解決就業。城管工作必須立法,規定工作規范——現在多是“野蠻”執法,不得人心!再有,凡是社會性的一切活動都要立法,社會才能有序、和諧。。 ◆不應輕言解禁,奧運之前加強的應該是管理! ◆他們是貧窮的人,他們不偷不搶不犯法,在路邊小本求利來養家活口,政府應該支持并扶一把,這才符合和諧之本。不要為了形象而斷了窮人的生路!不要硬性地七規定八制度,為難小本經營者,給他們一條生存的活路和經營自由! ◆當前北京街區的管理不是應該放,而是應該加強。難道街邊還不夠亂嗎?世界上文明的國際都市沒有一個是允許在街邊亂擺攤位的!解禁路邊擺攤是照顧少數人的利益,而侵害絕大多數人民群眾的利益! ◆早就應該這樣做了,這樣才適合中國這個人口大國的實際國情,我覺得這樣應該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部分,不能照搬發達國家的做法,除了少數發達地區和特區可以照發達國家模式做實驗。 ◆早在80年代就有,后來不知道怎么就沒了這樣的市場? ◆路邊攤是他們謀生的飯碗,怎能取消? ◆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應該開放馬路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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