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入秋以來,我國一些省區發生嚴重旱情,特別是西南地區遭遇了歷史罕見的特大旱災,給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造成了很大影響。面對嚴重的旱情,國務院國資委1日發出通知,要求中央企業進一步行動起來,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通知要求,中央企業一是要充分認識做好抗旱救災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認清旱災給當地經濟建設和群眾生產生活帶來的嚴重影響,進一步動員廣大干部職工,積極投身到抗旱救災工作中,積極履行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發揮中央企業的表率作用。
二是要合理安排好生產生活。駐災區中央企業及所屬單位要全面安排好生產,組織協調好職工的基本生活物資供應,保障生產生活的穩定有序開展。要自覺接受地方政府領導,積極參與災區救助等公益工作。
三是要盡全力做好物資保障工作。從事糧油儲備和貿易的中央企業要根據災區市場變化,加強糧油等各種生活物資的調劑、調運和投放,保障災區糧油以及各種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維護價格穩定。電力、石油等行業中央企業要繼續完善“綠色通道”,優先保證抗旱用電、用油。交通運輸行業中央企業要合理配置運力,優先保證糧油、水等基本生活用品以及各種救災物資的運輸。其他中央企業也要為抗旱救災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四是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有條件的中央企業要積極行動起來,開展捐贈工作,在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將捐贈數額報國資委備案,并將捐款直接捐至中國紅十字基金會。
五是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抗旱救災工作中,中央企業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和共產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為抗旱救災提供堅強的思想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