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其中包括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記者采訪獲悉,盡管政策鼓勵信號顯著,但該領域對于民資的吸引力有多大還有待觀察。有關專家認為,影響民間資本投資意愿的關鍵在于是否有后續政策出臺。
業內人士指出,交通運輸等基礎設施領域的市場化程度普遍較低,市場準入門檻、業務領域的許可以及產品和服務的定價權,基本都屬于民營資本自身所不能控制的范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行業民企高層對記者表示,相關的鼓勵政策以前也提過,但行業“政企不分”的問題始終存在,行業回報率也在逐年降低,“長期如此,我們可能會選擇退出。”他說。
有資深交通運輸行業分析師告訴記者,具體細分行業中,航空領域的航班設立、航線開拓、未來經營范圍的許可、以及航空安全等,都受民航總局管理,民營資本沒有任何決定權,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影響行業的回報率。而港口建設的投資門檻很高,主要是政府在投資,民營資本很少,或者主要處于參股地位,就算有民資有實力投資一些小碼頭,也因為缺乏規模效應而很難盈利。
此外,公路的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但隨著公路里程數量的增多,分流效應明顯;并且新建公路多處于經濟不發達地區,好的項目比較少,整個公路行業的投資回報率正在降低,對民間資本的吸引力已經大不如前。因此,盡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鼓勵民間投資進入交通等基礎設施領域,但如果缺乏相應的落實政策,相關行業的體制及投融資問題不進行調整,則很難取得預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