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如何推動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成為全國政協委員關注的一大焦點。一些委員建議,盡快出臺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有關規劃,并鼓勵引導保險資金等介入相關產業的發展。
“由發改委牽頭、保監會參與,盡快出臺保險資金支持和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有關規劃綱要。”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壽集團總裁楊超建議。
他建議,由發改委、工信部、國資委、保監會等有關部門建立針對保險資金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溝通協調機制;由保監會出臺相應政策和實施細則,鼓勵保險資金以股權投資、債權投資或其他適合方式積極參與和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國家稅務總局給予一定力度的稅收優惠;運作方面,由大型保險公司牽頭,組建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要投資方向的產業基金;項目方面,由工信部牽頭,篩選一批安全性較好、收益較有保障的適合保險資金參與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由于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新興產業從投資到見效的運作周期長,需要資金量大,一般的短期社會資金難以支持。因此,楊超認為更需要保險資金等中長線資金的介入。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教授賀強也呼吁,應該制定全方位的財政、金融優惠政策,大力提供資金支持,促進低碳經濟的轉型。他認為,低碳經濟不等于新興產業,但新興產業一定屬于低碳經濟范疇。發展低碳經濟,在進行經濟結構調整的同時,要承擔環保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保集團總裁吳焰建議,建立政府部門、保險公司、銀行三方合作互動機制,由環境保護部門制定高污染、高環境風險產業(產品)目錄,將目錄內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情況與其獲取信貸的資質掛鉤。
2007年12月,國家環保總局下發《關于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我國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開始起步并在部分地區開展了試點。由于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目前部分試點省市雖給予了政策支持,但主要停留在給予投保企業保費補貼層面,缺乏稅收以及風險保障基金等深層次支持措施。
臺盟的提案則從健全市場交易體系的角度建議,盡快建立與此相適應的碳金融制度,打造包括銀行貸款、直接投融資、碳指標交易、碳期權期貨等一系列金融工具組合而成的碳金融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