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今天刊登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頒布的行政命令,確定7月26日為第三屆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日。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于今日下午舉行會議,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有關規定,確定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期為6月12日至23日。同時決定,5月25日起,有意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可親自或指派代表到行政長官選舉協調中心領取《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并于上述候選人提名期內交回。 除公布選舉日期外,何厚鏵還在當天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頒布批示,規定參加第三屆行政長官選舉的每一名候選人的競選活動開支限額為894萬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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