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六》11日在澳門簽署。根據協議文本,內地將進一步對現有已開放服務貿易領域中的18個領域內容作深化開放,并新增研究和開發服務領域,使《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涵蓋的服務貿易開放領域達41個。 據介紹,《安排》補充協議六的內容主要涉及服務貿易、貿易投資便利化、專業人員資格互認三方面的內容。內地將在法律、建筑、醫療、房地產、會展、電信、銀行、證券、旅游等原有的18個服務貿易領域對澳門特區作進一步開放,其中新增的措施主要集中在會展、旅游和醫療方面。 根據協議文本,在旅游方面,允許赴臺灣旅游的內地居民以過境方式在澳門停留,以便業界推出“一程多站”式旅游產品;在會展業方面,允許澳門特區相關公司以跨境交付方式在北京市、天津市、重慶市、浙江省、江蘇省和福建省試點舉辦展覽;在醫療服務方面,允許合資格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和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注冊執業及設立個體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