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今年廣東湛江海關立案查辦海上走私違法案件16宗,其中8宗為走私出口化肥,偷逃稅額約964萬元。而去年同期此類案件數量為零。
走私“新寵”
2007年以來,由于全球能源價格上漲,導致化肥生產成本提高價格上揚,國內外價差較大。可觀的利潤刺激不法分子為了從中牟取暴利,通過偽報品名、低報價格和繞越設關地偷運等較為隱蔽的手段,走私出口化肥。這種行為不但偷逃了國家稅款,還有可能引發國內市場化肥供給短缺和價格上漲,對農業生產造成不利影響。 據介紹,除了海上偷運走私出口化肥外,貨運渠道也存在化肥走私,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偽報,將應稅化肥偽報成無出口稅的品名;二是瞞報,將應稅化肥夾藏、混裝出口。 在山東青島,其下轄的黃島海關近日就連續在貨運渠道查獲了4起通過偽報品名走私出口化肥案件,共查獲偽報成“氮化鋼添加劑”等無出口關稅商品的尿素、復合肥150噸,案值41.5萬元,涉稅26萬元。
“利劍”監管
今年1至8月,全國海關在進出境環節查獲走私出口化肥案件220起,涉案貨物11.96萬噸,案值9.48億元,涉稅額3.61億元。這組來自海關總署的數據,表明我國海關對走私出口化肥已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開展打擊行動,并取得初步成效。 海關已經開展了對敏感出口商品加強監管打擊走私的專項行動,其中化肥也是海關關注的重點。據了解,根據打擊走私形勢,海關目前已經對廣西、云南、山東和廣東等口岸實施重點布控。同時,海關總署還將派出工作小組到部分重點地區進行案件督辦,對已掛牌督辦的案件加強指導。 下一步,海關總署將進一步加強對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加強風險分析,進一步研究走私手法和打私對策。同時,加強與公安、工商、邊防、檢驗檢疫、農業等部門的溝通合作,充分發揮“情報互享、優勢互補、打私互動、破案互助”的打私聯動工作機制效應,加大綜合治理的力度,更加有效地打擊走私違法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