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聯合印發《關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風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見》,提出要堅持預防、監督、查處并舉,把嚴格監督、嚴肅紀律貫穿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始終,進一步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嚴明用人紀律。對行賄買官、受賄賣官的,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予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