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鼓勵留學生和出國科研學者回國效力,出臺了“留學生購國產車可享免稅”等優惠政策。但有不少“海歸”對這一政策缺乏詳細了解,產生了許多不必要的誤解。那么,這個政策的具體內容有哪些?購車手續該咋辦?申購時還要注意哪些事項?就此,本報咨詢了有關部門,給大家提供一些介紹和參考意見。
“海歸”能買免稅國產車
“海歸”可以購買國產免稅汽車,這一點,國家是有明確規定的。早在1992年10月,海關總署、國家發改委、國務院經貿辦公室、財政部、交通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汽車工業總公司就聯合發布了《關于回國服務的在外留學人員用現匯購買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注冊學習畢(結)業和進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在其免稅限量和從境外帶進的外匯額度內,可用現匯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一輛。 海關總署則于2004年專門出臺了有關留學人員購車政策的新規定,進一步放寬了申購時段。而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中,又明確了港、澳留學人員也可比照回國留學人員享受稅收優惠。留學人員購置的、來華專家進口自用的符合免稅條件的車輛,可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事宜,不需要再到省級主管稅務機關審批。
歸國一年之內應申請
海關工作人員提醒,留學回國人員的購車時限有嚴格規定。留學人員學成以后在外停留時間不超過兩年,并自入境之日起1年內可向海關提出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申請。留學回國人員在辦理購車手續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向主管地海關提出申請。 審批程序是“向海關提交材料→海關初審→海關復核→審批→交給留學人員”。而審批時所需單證主要包括:申請人的護照(原件及首頁復印件),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境內居住證明(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結業證書正本及復印件,屬進修或學術交流人員的,應提供境外校方或研修單位證明;經申請人簽字、聘用單位蓋章的《進出境自用物品申請表》一式四份;如在入境時填寫了《旅客行李申報單》,應在申請購車時同時出示。
須向廠家直購免稅車
留學回國人員所購免稅車的款式和購車方式也有限定。凡國家定點轎車生產廠家生產的轎車,留學回國人員均可購買,但只能向生產廠家直接管理的銷售門市部(銷售門市部應隸屬于生產廠家)或經海關總署批準的指定代理服務部門聯系選購。也就是說,購車者應直接向有關生產廠家按免稅價格購買,不得進入流通領域和商業環節。要謹防一些車商利用留學人員對這條規定不了解,繞開生產廠家向留學人員供車。否則,海關將按照有關規定,不受理此類不屬于海關監管車輛的審批手續。 當然,為方便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國產免稅小汽車,目前海關總署也批準了北京中汽回國留學人員購車服務有限公司、中國出國人員服務總公司和北京中企誠誼留學回國人員服務有限公司等機構,代理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和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事宜。但是對未經批準的其他機構,海關一律不受理其代辦留學回國人員購車事宜。
免稅待遇只能享受一次
需要注意的是,國家為“海歸”所提供的購車免稅項目僅指兩項:一是免除國產汽車主要進口部件的關稅、消費稅和增值稅等;二是免除整車計稅價格10%的車輛購置稅。 根據車型不同,留學生買免稅車可比市場上直接購買,便宜幾千到幾萬元不等。一般而言,所購的車款式越新,售價越高,免稅的幅度也越大。 此外,留學生購買的國產小汽車,免稅待遇只能享受一次。在學期間連續在外滿180天計一件指標,臨時進境停留不超過30天的,可視為連續在外,計入購車免稅指標天數。若停留時間超過30天,則不能連續計算,但只要之前或之后在境外停留滿180天的,以及在學期間最后一次出境至畢結業之日止若是超過150天(含150天)的,均可申請購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