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3月31日電
如果在建和已竣工的廉租房出現質量問題,直接責任人將受到嚴肅查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強廉租住房質量管理。
該通知要求,對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違反國家規定,致使房屋出現質量安全問題的要按照《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各地建設(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要予以相應處罰,對直接責任人要嚴肅查處。
4月30日前,專項檢查情況將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對各地進行抽查,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地方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將研究制定廉租住房規劃設計標準和規范。
在廉租住房的規劃建設上,規劃部門、設計單位、建設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分別承擔著相應的責任。
其中,規劃部門要將廉租住房項目盡可能安排在近期重點發展區域、產業集中區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區域。建設單位要對廉租住房質量全面負責。監理單位則要對廉租住房建設實施旁站式監理,重要部位和關鍵工序未經監理人員簽字認可,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竣工驗收上,通知要求對廉租住房全面實施質量分戶驗收,確保每套住房都達到入住即可使用的條件。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建設主管部門要建立廉租住房質量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工程質量信用檔案和不良記錄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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