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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31 作者:李桂茹 王超 來源: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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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不想成為規則的受制者,就應成為規則的制定者。”深圳朗科科技有限公司總裁鄧國順說,“2006年2月我們遠赴美國得克薩斯州,起訴PNY公司侵犯朗科的專利權,今天我們可以說自己成功了。”
近日,朗科公司召開新聞發布會,高調宣布赴美國專利維權首戰告捷,并已經與美國PNY公司簽訂專利授權許可協議并“獲得遠遠超過預期的實際利益”。朗科由此從專利維權轉向專利運營,開創“賣專利”的盈利模式。
早在1999年,朗科公司率先研制成功全球第一款閃存盤。朗科公司的“用于數據處理系統的快閃電子式外存儲方法及其裝置”經過法定公開程序及實質審查程序,于2002年被中國知識產權局授予發明專利權。以上述專利為優先權基礎的美國發明專利也于2004年獲得了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授權。
有數據顯示,伴隨U盤等閃存數碼產品應用市場的擴大,目前純閃存芯片的全球銷售額接近150億美元,而由此產生的相關產品及領域規模超過1000億美元,閃存市場及盈利空間巨大。
2006年2月向美國得克薩斯州東區聯邦法院遞交訴狀,朗科以專利受到侵犯為由,對美國第二大移動存儲廠商PNY公司進行起訴,控告國際IT巨頭美國PNY科技公司侵犯了其美國專利,要求對方在美國立即停止銷售閃存盤及相關產品,并賠償損失,提出的有關要求賠償損失數額達上億美元。這起官司被譽為“中國IT企業境外專利維權第一案”。
朗科的知識產權戰略正在從以往的專利維權轉變到專利運營,進而取得實質性的專利贏利,以“賣專利”為盈利模式的專利營運戰略已初具成效。朗科總裁鄧國順透露:“未來幾年內,朗科公司每年獲得的專利授權許可費用將達到上億元。”
深圳市知識產權局局長徐友軍稱:這一案件是深圳乃至全國IT企業憑借自主知識產權,利用國際規則主動赴境外維權、起訴獲得成功的一個典范。這一案例說明,面對國際官司時,不管做被告還是原告,國內的企業都不應退縮,而應該積極應訴或起訴。朗科開創了國內企業進行專利等知識產權營運、發展的新模式。相信朗科開創的這一收取“專利許可費”的商業模式,將具有重要典范、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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