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1月15日電
污水處理廠,顧名思義就是處理污水的。可是,在環保專項行動和日常檢查監測中,山東省環保部門竟發現,部分城鎮污水處理廠進水污染物濃度較低,有的居然處理清水。
7月份以來,山東省環保局先后檢查了80多家污水處理廠,有50多家存在進水水質污染物濃度過低問題。其中,有9個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低于每升50毫克,21個低于每升100毫克,最低的只有每升18毫克,幾乎相當于處理清水。
按照正常測算,該省城鎮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濃度,非雨期應在每升300毫克左右。
是什么原因促使企業不怕花錢也要處理清水呢?經調查發現,造成進水污染物濃度低的主要原因是:污水收集率不高,全省有22個污水處理廠污水收集率不足50%,長期處于“喝不飽”的狀態;山東省規定,污水處理廠每處理1噸水可得到0.8—1元的污水處理費,部分污水處理廠為了多向政府套取污水處理費,甚至向進水管道注入清水以增加污水處理量;還有的管網不配套,把河水抽進管網處理,讓濃度很低的河水在處理系統內“空轉”,有的管網破損,導致自來水大量泄漏到污水管道等。
為嚴禁多種原因造成的污水處理廠進水摻假、甚至處理清水等問題,山東省環保局要求各市、縣環保局認真查找原因,并限今年11月20日前查明情況,徹底解決。
省環保局明令:凡是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將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所在縣(市、區)實行區域限批,不再審批所有有污水排放的企業。
此外,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企業廢水按建設部《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控制;企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簽訂委托處理協議的按協議規定的排入濃度控制。屆時,環保部門也將對超標準、超協議排污的企業一律嚴肅查處,決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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