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出現的國際鐵礦石海運費超常漲價是不合理的,對鋼鐵企業、礦山企業雙方均造成了損失。”在鋼協的第四次行業信息發布會上,羅冰生表示,中鋼協和鋼企將采取進口鐵礦石海運業務代理、擴大長期海運合同的比重以及鋼企參與造船三大措施來應對。 羅冰生解釋這三大措施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在企業自愿的前提下,全國分東北、華北、華東、中南和西南、山東和山西五個區域,進行鋼鐵企業進口鐵礦石海運業務的協調,由進口礦較多的企業對周邊企業實行海運業務代理,以改變分散多頭洽談海運業務的狀況。 二是下大力量提高企業長期海運合同的比重,盡一切努力壓縮即期海運合同的數量,以發揮穩定和降低海運價格的作用。 目前,鞍鋼、首鋼、寶鋼、武鋼、唐鋼等一大批企業2008年進口鐵礦石的海運量,有的已經全部用長期合同鎖定,有的達到80%,最低的也在50%以上,將對抑制海運超常發揮積極的作用。 三是推進鋼鐵企業與海運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強化雙方的協調。同時,鋼協將提請國家有關部門給予政策支持,鼓勵鋼鐵企業、海運企業聯合建造鐵礦石運輸船,大力擴大干散貨運力,提高自己控制運力占總需求運力的比重。這意味著,我國自己控制的鐵礦石運力的比重為30%左右,合理的比重應該在5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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