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實習算不算勤工助學?為何有人拿著每天百元的酬勞,有人卻要繳納每月百元的學費?日前,團中央、教育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勤工助學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規定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勞動的報酬原則上不低于每小時8元,比大部分地區勞動部門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還要高。 調查顯示,60%以上大學生有暑期實習經歷,不少人心存疑惑:大學生實習到底該不該給工資?怎么給?不少學生、老師和企業表示,規定一定的報酬當然能夠保護學生權益,但是大學生實習更看重實踐經驗,如果門檻設定過高,也會把企業嚇走。
新聞專業實習生:每月學費100元
準備升大四的新聞系學生小張正在一家新聞單位實習,除了沒有稿費之外,單位規定實習生必須交納每月100元的“實習生管理費”,外加50元的辦證押金。也就是說,小張實習3個月,必須上交350元的費用,其中50元可退還。即使他參與采訪寫作并且最后能成功發稿,單位也不會給實習生稿費。因為每天到處跑,尋找新聞線索,實習一個月以來光交通用餐等支出,小張就花了一千多元。 小張對此卻也表示理解,“實習生實習不一定能給用人單位帶來效益,收取一定費用也無可非議;但個人認為,最好還是不要收所謂的管理費。”他表示,100元每月有點貴,每月50元還能接受。
會計事務所實習:報酬100元/天
這個暑假,闖過筆試又通過兩次面試的小陳終于如愿以償進入某知名外資公司實習,她從事的崗位是企業傳播實習生,開始時會干些復印、送文件、整理檔案之類的雜活,一段時間后,她也能參與公司大型項目的活動策劃。比小張幸運的是,小陳不但不需要交費用,而且還有每月1800元的工資。她告訴記者,和很多正在實習的同學相比,她的待遇是最好的,也是最正規的。 進入單位實習時,小陳還跟用人單位簽訂了人手一份的合同,里面明確地規定了工作時間、工作報酬,如:每天工作8小時,加班時段工資翻倍計算,即15元/小時,工作至晚上9時后可以報銷回家打的費用。單位還為實習生買了團隊保險,發生意外能夠得到賠償。 記者了解到,到IT公司、會計事務所等知名企業實習,手續和待遇上都會比較正規,一些單位還規定了100元/天的實習費用。小劉就在世界四大會計事務所實習過,提起實習還要交“學費”的事,他表示,“如果要交學費,我肯定不去”。
專家:實習、勤工助學 概念劃分較模糊
暨南大學社會學教授馬秋楓表示,現在社會對勤工助學與實習兩個概念的理解有些模糊,所謂實習,是以學為主,是大學生為了熟悉掌握某些技能和印證某些理論而在外進行廣泛學習的形式,而勤工儉學則以賺錢為主,解決生活中必要資源缺乏的問題,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實習生一定的工資酬勞嗎?馬教授認為,不一定作硬性要求,實力雄厚的企業可以提供一定的車馬費之類的作補貼,但企業不提供也可以,如果學生對此有怨言,作為個體可以自愿選擇留下或者退出。現在的確有些單位以實習的名義招收實習生作為廉價勞動力以彌補勞動力不足的情況,但實習生該有自我判斷能力,覺得不合理,就退出。在實習過程中,學生要學會保護自己。
大學生:獲得經驗為主,但也不能白干
實習到底該不該給報酬?大學生的意見是,實習的目的以獲得經驗為主,為今后就業打好基礎,但是不排除目前社會上的確存在一些用人單位為了使用“白工”而錄用實習生。 小陳表示,假若實習單位對實習生進行培訓要動用設備以及使用教材,收取一定的費用也能理解。她認為,實習生能否獲得勞動報酬,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行業有所差別,需要大量專人指導的行業,不拿工資也無妨。她還提出,“用人單位在實習生的選拔上和培訓上,已經進行了篩選,已經為實習生創造效益提供了條件,因此用實習生不能創造效益而拒絕支付實習生工資的理由站不住腳。”
老師:硬性規定報酬,可能嚇跑企業
中山大學就業指導中心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師對記者說,目前實習主要分兩類,一種是教學實習,是教學計劃的一部分,是要計算學分的,另一種是就業實習,是用人單位為了篩選員工而提供的一段實習期,與學分不掛鉤。該老師認為,實習本身是一種投資,實習的主要目的還是學習,不應過分看重報酬。 對于《意見》的規定,他表示,不該一概而論。對于某些技術含量不高的服務性行業,設定最低標準可以保障實習生的權益,是好事。但對于一些專業性強的行業,如理工類專業,初出茅廬的實習生到用人單位可能還會把儀器搞壞,還要硬性規定報酬標準,可能會嚇跑一些企業。
人力資源總監:收取實習生費用,“難以理解”
越秀區人力資源顧問總經理李雄文表示,一般企業是不會向實習生收取費用的,除非涉及的工種特殊,比方說,有些財務類的崗位,企業可能收取押金式的費用作為保護自己的工具。 李雄文介紹,當前實習生待遇分為三種情況,一是企業不支付實習生工資報酬,但會補償實習生一些費用作為補貼;二是企業以工資報酬的形式分發給實習生;三是實習生既拿不到工資報酬,也無任何補貼。第二種情況較為普遍。他表示,學生在實習單位付出勞動,企業支付報酬是義不容辭的。至于什么都不支付的情況,李雄文明確地表示“不認可”,這樣傷害了學生的利益,也破壞了企業的形象,企業是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