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工作。 根據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的要求,財政部、國資委研究提出了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具體意見。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國家以所有者身份取得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用于支持實施產業發展規劃、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調整、企業技術進步,補償國有企業改革成本以及補充社會保障。會議同意財政部、國資委提出的意見,決定從2007年開始在中央本級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地方試行的時間、范圍和步驟由各省(區、市)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決定。 會議強調,建立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統籌用好國有資本收益,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深化國有企業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合理配置國有資本、促進企業技術進步、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都具有重要意義。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統籌兼顧、適度集中。統籌兼顧企業自身積累、發展和國有經濟結構調整及國民經濟宏觀調控的需要,合理確定國有資本收益分配比例;二是相對獨立、相互銜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分別編制,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要與政府公共預算相互銜接;三是分級編制、逐步實施。按照國有資產分級管理體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分級編制,并根據條件逐步實施。 據了解,到目前為止,很多央企還沒有接到國資委關于征收“紅利”的通知。國資委人士表示,根據目前的思路,“紅利”來源將集中在資源壟斷性行業。這些企業由于行業特殊性決定的效益好、收益高,通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可協調企業與企業之間、行業與行業之間的利益分配問題。 至于國資收益的投向,財政部企業司一位官員今年4月初表示,國資收益作為公共資源,使用上主要投向公共投資和經濟建設兩大領域。在公共投資方面,將更多轉向民生領域的公共支出;在經濟建設方面,則應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來承接。
據悉,雖然本次會議沒有要求地方國資部門試行該制度的時間,但是此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經開始正式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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