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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5 記者:蔣心和 來源:《解放日報》2007-03-05 9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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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交會現已發展成為除廣交會以外,我國最具規模和影響的國際經貿盛會。盡管如此,參加華交會的一些中外參展商和主辦單位人士昨天認為,與國際知名品牌展相比,華交會仍存在一定差距。 據悉,參加今年華交會的內地企業共有3374家,這些企業帶來的展品中,獲國家級出口品牌和全國馳名商標的60個,獲省市級名牌和馳名商標的705個。這就是說,平均4家多參展企業才擁有一個名牌稱號展品。還有,參展企業中有一部分既無國內商標,也沒有在國外注冊商標,企業只是滿足于為外商做貼牌加工。 有關人士建議,要讓華交會成為我國商品走向國際市場大舞臺,應該為參展企業設立品牌門檻。此舉可讓老外感受到:在華交會采購完全可以放心。據悉,從2004年起,寧波交易團就規定,凡無自有品牌的企業,一律不準參加廣交會和華交會,以增強寧波企業和商品的國際競爭力。華交會還可向廣交會學習,設立名牌展區,即將國家級和省市級名牌商品集中在位置占優的區域內,以引導外商采購。 推進參展企業品牌建設,華交會還應設立誠信門檻。據反映,華交會上不時出現偷拍展品照片刺探商業情報的行為。參展企業認為,侵權成本太低即處罰很輕、維權成本太高是重要原因。他們建議,應規定凡有侵權等不良誠信記錄的企業,不得參展;華交會還可借鑒國外知名品牌展做法,明文規定不得攜帶照相機在展館內拍照,除非得到商標權利人的同意。 創建自主品牌出口商品,是變粗放式出口戰略為集約化出口戰略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華交會的一個新課題。如果仍然把目標瞄準經營貼牌商品和低水平商品的外商,華交會的品牌化戰略勢必受到阻撓,因為賣地攤貨的商人沒有能力做好中高檔商品的銷售,至少賣出的價格還是地攤貨的價。業內人士建議,華交會應率先調整境外采購商結構,即在向全球采購商發出邀請函時和入場辦證時,應逐步剔除經營低層次商品的境外采購商,增加經營中高檔商品國外買家的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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